关于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工作计划

时间:2021-08-31

  为满足乡广大低收入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扩大农村地区的保险覆盖面,提高人们群众的保障程度,促进乡农村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目的意义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以下简称“农村小额保险”)是面向农村低收入农民家庭提供的人身保险产品,主要针对农村低收入人群最迫切需要规避的疾病、伤残和死亡等风险实施的保险服务,具有保费低廉、保障适度、保单通俗、核保理赔简单等特点,是小额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种有效的金融扶贫手段。开展农村小额保险,有利于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规避农民生、老、病、死等风险对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社会稳定带来的影响,提高农村社会的保障程度;有利于完善农村的灾害救助体系,保护农民积累的财富免受自然灾害冲击,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帮助他们在灾后重建家园;健全和完善农村金融支持体系。对构建和谐社会和促进统筹城乡经济持续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领导重视

  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特建立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工作目标和任务

  今年全乡小额保险完成目标为1800人,缴费金额达到64800元。五池村完成188人,大坪村完成275人,民主村完成268人,花茨村完成227人,和平村完成176人,顺河村完成292人,桅杆村完成289人,建设村完成87人。全乡投收保费工作11月16日正式开始,2015年12月25日结束。各村要抓紧落实,积极发动。

  四、参保具体规定

  1.缴费标准:每人每年36元,每人每年限投保1份,保险期限1年。

  2.参保范围:本乡行政区域内的居民及长期居住在本乡范围内的外地户籍人员,年龄出生在28日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人员均可参加农村小额保险。

  3.参保登记:以家庭为单位持《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村组办理交费登记手续。

  五、注意事项

  各村在填报小额保险登记表时注意核对投保人的身份证号码,不要把身份证号码写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