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公共卫生工作计划范文(3)

时间:2021-08-31

二、加强推进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根据政府要求,综合考虑本镇服务人口、居民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统筹规划村卫生室设置。原则上每个中心村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站(2012年后不再新设置),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村卫生室,按照村级卫生服务全覆盖要求,未建村卫生室的可设立巡回医疗点,按“三定”(定人、定时、定点)要求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也可由临近村卫生室实行共建共享服务。村卫生室建设由行政村申请,标准化新建或改扩建的卫生室,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给予经费补助。

  从2月29日起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中心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五统一”管理。为方便农村居民合作医疗报销,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报销比例不低于卫生院。由村两委提出申请,上报镇政府安排计划,县合管办验收批准后实施。

  由中心卫生院和村委会共同对乡村医生实行聘任制度,完善能进能出和激励有效的考核机制及分配方案,中心卫生院按月或季对驻村责任医生进行岗位考核,考核成绩作为绩效发放依据。

三、积极开展第四轮(2017-2018年)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

  为了真正实现政府出钱、卫生出力,农民受益的宗旨,今年将继续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进行两年一次的免费健康体检和妇女病免费普查工作。主要采取体检组下村集中体检和零散来院体检的方式进行,确保60岁以上老年人每年体检率在80%以上,妇女病普查率在80%以上。

四、加强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1、强化农民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按规范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其中中心卫生院宣传栏不少于2个,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不少于1个;每年至少开展9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85%以上。

  2、协助做好农村妇幼卫生管理工作。两年妇女病普查率≥80%。使每一位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享受到政府补助;使90%以上的准备怀孕或怀孕3个月内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不发生因保健原因引起的孕产妇死亡。规范开展妇女、儿童保健,儿童免疫建卡发证率、接种率及0—3岁儿童系统管理率都达99%以上。及时掌握育龄妇女和孕妇健康状况,对怀孕妇女进行孕产期保健管理,孕产妇系统管理、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做好安全接种工作。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实施接种,全面落实疫苗领用和管理制度、接种反应的处理和报告制度、安全接种的检查制度、奖罚制度等安全接种各项有关制度。

  4、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到位,有关政策上墙公布,要求各村群众合作医疗参合率90%以上,农民对合作医疗满意率达85%以上,参合信息差错率控制在1‰以内,1/3村卫生室开展合作医疗结报工作。实行合作医疗当场结报制度,对就诊患者参保对象严格审查把关,杜绝冒充合作医疗患者身份结报,每月对参保农民报销情况进行公示。

  5、大力开展农村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开展创建卫生村活动,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改水改厕等爱国卫生工作。农户新建住房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协助做好水质监测等工作;加强卫生保洁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督导检查,全年不少于2次。

  6、协助开展卫生监督检查,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企业本底情况,协助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职业健康体检等工作。

  7、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达标率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率达到8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