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的工作计划(3)

时间:2021-08-31

  学校安全的工作计划3

  一、指导思想

  认真履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稳定压倒一切”和“高度重视、扎实工作、加强建设、严加防范、树立信心、确保稳定”的工作方针,切实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和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努力杜绝一切因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消除学校安全隐患,使师生有一个安全祥和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教育活动,在全体师生中树立安全观念,进一步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强代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并狠抓落实,促进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力争本年度不发生安全事故,致力打造一个和谐平安的校园。

三、具体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促进规范管理。

  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制度,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管理,从制度上加强安全工作,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熟记于心,并狠抓落实。

  1)加强门卫制度,实行来客来访登记制度,严禁来访者携带易燃、易爆、管制刀具等危险品进入校园;严禁校外机动车辆(含摩托车)未经允许进入校园;要在校门口设立警示牌;值日教师要及时开关校门。

  2)学生放学由教师护送制度,学校根据学生住址分路线,行政班子要深入一线,掌握好分管路队的情况,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处理各种突发情况。各路队责任教师放学后要第一时间到各自的路队去,整理队伍,清点人数,并填好护送日志,队伍行进中要做到有形有序,注意路队安全及各种突发情况并作妥善处理,重大情况或不能处理的情况要上报所分管的行政人员。不得随意请假或缺送,确因有事请假的要报告所分管的行政人员,由行政人员代送。行政值日、值日教师、少队干部要注意站队时的纪律,对追打戏闹、打架、玩危险品等现象要及时制止,并作扣分处理。

  3)建立“一日安全常规”和“月报告”制度。各班班主任对学生每天上学、放学、课间、午休等教育教学活动的各个环节提出具体要求;实行行政值日、值周教师、值日教师“一日安全”负责制,特别要注意学生攀爬栏杆、后窗、篮球架、旗杆台、溜滑扶梯、到禁区玩耍等现象,要防止打架现象的发生,发生重大事件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月报告表”于次月x日前报中心小学总部。

  4)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学校每学期至少在期初、期中、期末组织三次,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等工具,充分发挥集会的功能,全方位对学生宣传,渗透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各班班主任要充分利用班会、晨会的机会,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及传染病预防、防火、防触电、防溺水、校内活动安全及生活中各类安全教育等,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要负责与学生家长签订好《安全防范责任书》,并及时回收上交学校。安全课科任教师要上好,要教课,不得将其上成自习课或其它课,发现一例将从严处罚。

  5)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制度。教师要组织学生集体外出,须报主持和主管学校安全的校长批准,不得擅自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否则后果自负。严格控制集体外出人数和次数,若确实需要集体外出,必须落实专人负责,做好相关防范措施。

  6)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若上课时间出现安全事故,科任教师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校长报告。

  (2)课余出现安全事故应及时向时政值日、值日教师报告。

  (3)若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由校长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每学期对各班各位教师进行安全评估、考核,考核结果直接记入教师当年档案。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不评优、不晋级;对因官僚主义、玩忽职守而酿成重大安全事故者,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8)安全责任分工制度。学校校长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校长有分管责任。班主任为该班的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科任教师为该课时的直接责任人。

  学校安全的工作计划4

  一、切实提高对学校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全校教师要从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本着对人民利益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牢固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确保师生和校园安全。

二、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

  我校明确了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和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和要求。学校也与班主任、教师、学生、家长等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书,明确学校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要求,学年末进行安全工作专项考核,并将履行安全工作职责的情况列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使学校各项安全制度、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三、贯彻完善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根据上级的安全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应急预案,同时将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严格校门进出登记制度,坚持和完善安全事故的报告制度,发生师生伤亡事故,以及关系到社会稳定、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四、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继续扎实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检查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

  学校要严格执行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定期、不定期对校舍、教室和校园周边情况进行检查,特别是大雨、大风天气,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检查要有记录,排除隐患要有“台帐”。切实加强校产安全管理,贵重物品和设施要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加强校园网、学校特种设备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2、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

  全体教师要充分利用教育网上的教育资源,加强对师生的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继续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法规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章,严禁12周岁以下学生骑自行车,严禁学生乘坐无证无牌车,在学生中开展“拒超载”、“文明乘车”等教育。在学生中扎实开展防溺水、防触电、防煤气中毒、防意外事故等教育,使学生熟悉相关安全知识,掌握救护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加强师生自救自护基础知识教育和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教育,做好紧急疏散安全演练。

  3、加强消防安全和消防演练工作。

  重视学校校舍消防安全,尤其是用电线路等人群集聚地和火源地的消防安全,要加强火源、通道、消防设施等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易燃、易爆、剧毒药品要按规定严格管理,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同时,加强防火安全教育,进行消防安全演练,使学生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基本技能。一旦发现火警,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

  4、严格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的管理。

  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安全责任人。外出活动坚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则,同时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执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在外出活动前15天将活动方案(其中包括活动时间、活动人数、活动线路、活动地点、安全保卫措施、安全责任人、应急方案等)交校长审批。

  5、食品卫生,防疫把关。

  学校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的'管理,对进入学校的食品进行严格控制。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教育,让学生掌握食品卫生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要加强校园饮用水的管理。学校实行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病因排查登记制度。

  6、加强对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辅导。

  学校要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问题咨询、辅导,使学生能正确认识自我,增强自我调控和承受挫折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消除学生心理障碍,保障学生心理健康。教师要关心爱护每一位学生,要重视和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引导和鼓励,善于发现学生身上的闪光点,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五、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安全环境

  学校要主动配合,争取各方支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深入开展“警校共建”活动,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文化、卫生、安全监管等部门的配合,健全学校和所在地公安机关、家长、社区的学生安全联防制度,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同时要净化校园文化环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过程管理

  学校要对照上级部门关于安全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疏于管理发生事故造成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