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总结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口和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局以县委、县政府有关人口与计生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重点,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全面落实计生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服务,夯实了民政工作基础,为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各项目标任务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为确保计生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根据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任务,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全系统和帮扶联系村的计划生育工作。并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的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计生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机关股室负责人、系统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计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落实责任的同时,建立完善了全系统干部职工计生档案,并派一名副科级干部深入帮扶村—弥陀镇安乐村联系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不断加强对民政系统内部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纪律。同时,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局领导每年都与各下属单位负责人签订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计生工作目标和综合治理责任分解到各单位,制定奖惩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确保计生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动员,加强阵地建设
(一)加大计生宣传力度。为了认真抓好计划生育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我局结合普法宣传,开展了五一节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大对《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力度,并充分利用社区活动等契机,在街道、小区等人流量多地点大力普及计生工作知识,提升了社区居民群众对计生工作重要性认识。结合民政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对计生政策进行了全面辅导培训,共培训干部职工118人次,下发宣传资料236份,营造了部门参与、社会互动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狠抓宣传阵地建设。系统各单位制作了计划生育宣传橱窗,并拨发专款对帮扶联系村的计生服务室进行了更新改造,大力宣传计划生育有关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等。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布置计划生育图片展等载体和平台,广泛地宣传计划生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同时对系统内育龄妇女组织健康教育培训活动,三八节对系统育龄妇女进行计生知识培训。全系统32名育龄妇女均已采取了避孕节育措施。
(三)推进优生优育工程。我局始终把婚姻登记管理作为落实计划生育国策的“第一道防线”抓实抓好,坚持按章办理、秉公执法、不循私情的工作原则,公开婚姻登记的条件、程序、夫妻的权利义务等。今年,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近4261对(截止2016年11月30日),登记合格率达到了100%,无一例违法登记发生。同时,对登记夫妻进行计生政策和《婚姻法》、《人口与计生工作法律法规》等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婚姻登记窗口向群众宣传计生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了当事人对出生登记的重要性认识,确保新生儿及时得到相关法律的认可,享受一系列合法权益。同时,按照计生工作职责,我局对每对新婚登记人员的信息进行详细记录,做到了按规定及时与计生部门交流信息,促进了优生优育工程的顺利开展。
三、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帮扶
我局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及时调查审批符合条件的实行计划生育困难家庭,按规定享受有关待遇。一是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在调查核定农村低保待遇时,独生子女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及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不计算家庭收入。对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女孩不在身边且无赡养能力的独女户老年父母,给予重点保障。2016年,为全县近千名计生困难对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近100万元。二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困难家庭适当给予临时救助。对享受农村低保待遇和实行计划生育低收入家庭遇到突发性临时困难,按规定适当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缓解了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
四、加强协作配合,服务工作大局
我局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服务工作大局。一是把计划生育和收养登记工作相结合。在办理收养登记时,认真落实《收养法》有关政策规定,采取走访调查、索证等形式,严格审核登记材料,加强收养信息沟通,促进了人口与计划生育规范化管理。二是将计划生育和城乡社区建设相结合。我局坚持把计生工作作为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社区服务,向育龄对象提供优生优育、生殖保健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流动人口婚育检查服务。
计划生育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计生工作在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取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在一定差距,与其他单位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婚姻登记与未婚先孕存在着很大的矛盾,婚育登记率与计生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尽管客观原因复杂,但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对婚姻法规的宣传广度不够,深度不够;二是尽管我局的计划生育工作每年都获得县计生部门的好评,成效显著,但规范性操作,尤其是对帮扶村流动计生对象的规范性跟踪建档方面还做的不够。今后我们将继续履行好职责,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要充分调动广大民政干部抓好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重点加强班子、队伍、阵地、制度四项建设,着力做好培训和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民政干部职工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计划生育工作向纵深发展。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把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全面纳入法制化轨道。尤其是加大宣传登记力度,尽力缩小登记与未婚先孕的比率。三是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促落实。充分发挥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不断强化民政部门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党纪检组长为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计划生育各项工作,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形成了人人重视狠抓计划生育工作机制,确保了全局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项目标任务实现。
二、将计生工作列入目标管理进行责任制考核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以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年初,及时召开全局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局办公室与下属各单位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全局上下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目标管理体系。局领导班子将计划生育工作同其它各项业务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考核,强调在完成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要同步完成计生工作的各项指标,对计生工作年终考核行使一票否决权。
三、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计生工作条例》
一是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在深入理解其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经济,社会生活实际,宣讲计生工作与社会发展的辨证关系和它的积极作用。二是利用墙报、版报等多种形式,适时宣传计划生育政策,使其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全体职工大会上进行广泛宣传,讲解计生《条例》,使广大职工深深认识到计生工作与我们每人息息相关。
四、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
2016年我局无一例违反计生工作事件发生。同时,我们也为育龄妇女提供优质的服务。因此我局各项指标均达到100﹪。
1.为育龄职工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
2.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组织职工参加县计生委的各项宣传活动,并且积极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3.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五、认真落实“三为主”,巩固和提高计生工作水平
我们紧紧围绕全面落实“三为主”工作方针,始终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加大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宣传力度。开展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为主题的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注重社会宣传的效果,营造全局上下人人都关心、支持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氛围。利用元旦、春节、元霄节的庆祝活动、慰问活动、灯展活动,进行以《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主要内容的的见缝插针的宣传;另外,我们还通过开设固定宣传栏,制作永久性标语,对育龄职工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通过宣传,进一步增强了广大育龄职工计划生育意识,提高了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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