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执行期间制度:
1、 本次三下乡小分队成员共十二人,设小分队队长、财务总管、安全负责人等各一名。定于XX年年7月中旬开始调查活动,期间队员不允许以任何私人理由离开小分队。
2、 本次小分队所用经费统一由财务总管管理,队员如需使用经费一律先由队长签字,然后方能领钱,任何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申请公共经费。
4、设立专门负责安全的同学,一切活动以安全为第一,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行动前队员进行医疗急救知识的培训,备齐常备药品。活动过程中出现疾病、受伤等情况及时自救,并求助当地的医疗部门,重新安排日程后报告总部。与当地政府部门和公安机关随时保持联系以保证安全。同时,注重自我保护,遇不法分子,冷静对待,顾全大局,不蛮干。
5、在活动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财产和公共财产。
6、在实践活动中,每个队员必须端正态度,戒骄戒躁,严肃认真对待此次“三下乡”实践活动。同时发扬吃苦耐劳、互助友爱的精神,自我管理,自觉整理好内务,并承担相应的集体任务。
7、为维护学校和学院良好声誉,小分队队员在活动期间必须注意个人形象,按照统一安排着装,礼貌待人,违者经指正不改者作自动离队处理并上报院领导。
9、准时集合,不迟到、不拖拉,一切集体行动听从带队老师和队长指挥。小分队队员应积极的对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不得以在学生会内任职的高低为原因产生矛盾,意见不同可以一起讨论,不得争吵。队内各项事物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0、小分队队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如对安排有异议,需在安排制定后和大家讨论个人见解,经 大家同意后依实际情况实施。
11、为保证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所有队员在活动期间必须认真负责地完成给定任务,对于多次不能完成者取消其一切评奖资格并在返校后给予通报批评。
12、每天调查结束后,各个队员都要认真做好笔记,整理数据,以便整个实践活动结束后写出质量较高的社会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小分队各队员必须撰写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日志和总结,日志字数每天不少于200字,总结字数不少于XX字。
13、小分队队员完成当天的调查任务后,晚上可以自行活动,但不得单独行动(至少三人以上),需向负责人说明去向,且必须于当晚九点前回到集体住宿地,不得超时和在外过夜。
14、队员不得以任何个人原因私自在集体住宿地以外的地方住宿,如有此现象发生做自动离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