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1-08-31

学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范本(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学校管理制度1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管理制度2

  总则

  1、学校电教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求各位教师、学生认真贯彻执行。

  2、电教管人员要尽心尽责,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电教管理员要定期对所辖室的电教设备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不可自行拆卸送修。

  4、非电教处管理人员不得持有各室钥匙,不得随意叫清洁员开门入内;任何人非经学校电教处同意,不得拆卸电教设备

  5、教师使用电教设备要提前通知管理员做好准备;临时通知者,管理员可以视情况而定,有拒绝为其提供使用的权利。

  6、各年级、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教室里的电教设备。对故意损坏设备的将受到学校的处罚。

  7、教师借用电教软件要进行登记,定期归还,使用期为三至五天,损坏要照价赔偿。

  8、对使用电教设备不负责和故意破坏者,将由学校追究其责任。

  9、严禁校外人员进入电教处所辖各室。

  学生机房管理制度

  1、学生进入机房要事先准备好上机的物品,不准带书包、零食、水、饮料入内。

  2、学生进入机房一律走科技楼的后门,不得从大厅进入。

  3、学生上机必须按学号对号入座,要听从教师的调配。

  4、进入机房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的任何设备。

  5、必须保持机房安静、整洁,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随意走动。

  6、不得在桌子、凳子上乱涂乱画,不准玩游戏,不准删添电脑里的软件资料。

  7、遇到电脑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教师,不准自行拆卸电脑。

  8、凡损坏电脑及其设备的,应照价赔偿;对违反纪律的交学校或年级处罚。

  维格教室使用制度

  1、教师到维格教室上课要提前一天通知管理员。

  2、教师上课前要到维格教室熟悉机器的操作。

  3、上课时若出现意外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不可自行拆动设备。

  5、教师要通知学生提前从进入维格教室。

  6、学生除带上课所用的书、纸、笔等,不准带书包、零食、水、饮料入内。

  7、教师要安排学生按学号对号入座,不得在桌子、凳子上乱涂乱画。

  8、师生要必须保持室内安静、整洁,下课时不准大声喧哗、随意乱跑。

  9、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室内的公共财产。

  学校管理制度3

  xx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日前联合下发相关文件,对市区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等有关事项作进一步明确规范,自今年秋季新生入学起执行。

  此次文件明确,执行范围为椒江区、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路桥区各街道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中小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及台州市属非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职业高中学校。实施学历教育的市区民办中小学校学费、住宿费基准价标准按相关要求确定,但学校可在基准价基础上上下浮动,上浮幅度最高不超过30%,下浮不低于成本,具体收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区价格主管部门应将备案通知抄送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期间提供服务和代办服务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成本补偿原则,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代收代管费用可以按学期预收,多退少补。代收代管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伙食费的具体标准由学校按规定的师生伙食成本合理确定,不得营利。

  为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鼓励创办高水平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学校,促进台州市教育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满足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此次文件提出,要实行更加开放的分类定价机制,对中外合作办学、与国内知名学校合作办学,确因其办学规模和项目总投资较大、成本较高的民办学校,如要求提高收费标准,可向市价格主管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申请单独定价。

  台州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按学期或学年收费,严禁跨学年预收。学生因退学、开除、休学、转学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民办学校应按有关规定退费。民办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向社会公示30天后执行,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它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学生摊派费用或者强行捐资助学。

  此外,民办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应报同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班额控制在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以内。届时,学生家长若遇到不合理不合法收费,可及时向价格、教育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学校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xx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学校管理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的资产管理,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培养师生爱护公共财务的良好习惯,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资产,房屋的固定配备和清洁用具、资料电器、录音、录象、磁带价值不限。均属本制度管理范围。

  二、学校资产由总务部门专职人员及各办公室专人管理,清理查点,登记造册,安排使用。

  1、记好两本资产帐:固定资产总帐,固定资产分类帐。

  2、资产使用,根据学校行政领导意见及各科老师所需和条件的可能进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点一次,漏帐的资产要补记入帐,同时会计一定要把好记帐关及审批制度,报废报损要办理注销手续(需经严格的行政审批手续,方可注销)

  三、资产的计算,一般按原价记帐,无原价的全部估计记帐,资产在使用过程中,维修等其他费用不记入资产原价。

  四、资产原则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经领导审批,外单位借用资产,一律凭单位介绍信经同意后,方可借出,同时要适量收取一定的折旧费,如有损坏,照价赔偿,贵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单位借用教室、会场等必须收取租金,本系统按实际情况酌情收费。本校教师借用须经领导同意,酌收费用。

  六、本校教职工借阅图书,根据图书馆管理条例处理。但期末需全部归还,外单位人员一概不出借图书。图书清理和赔偿按图书室规章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根据学校财力和教学需要,大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交总务处编排计划,开列清单,报校长室审批,方可购买。

  八、教室及办公室财务实行责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负责,办公室由办公室主任负责,专用教室及团队等室与教导处联合另订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按赔偿制度照价赔偿并教育。

  九、有关校舍校产管理和维修、物品领发和出借,公共财务损坏赔偿,应有总务处负责,并订出相应的管理制度。

  十、学校物资出门,需由总务处同意,否则门卫有权阻止。

  十一、配备教室用品按常规由总务处统一发放,学期结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总务处统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学校对各教室、办公室进行维修。修理费由学校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