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书(3)

时间:2021-08-31

投资协议书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合作共赢、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 XXXXX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达成协议如下,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内容

  甲方自愿对由乙方担任投资者的“XXXXX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XXXXX ”)出资人民币万元(以现金出资方式),并以乙方作为名义投资人代为行使相关投资人权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投资委托。XXXXX产品成立后封闭一年,途中不开放和分红,满一年后结算并分红,具体分红金额由银行和XXX统计并分配至乙方认购XXXX的银行账号,甲方根据出资金额拥有对应的收益。

二、委托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行使的权利包括:由乙方作为名义出资人在XXXX的投资人认购、由乙方代为投资及收取股息或分红、代为缴纳认购费和管理费、以及代为行使投资人协议授予投资人的其他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上述投资的实际出资者,有权在投资分红或退出时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乙方仅得以代为持有该投资所形成的投资权益,不得将此权益转让及质押。

  2.在乙方投资代持期间,因代持投资产生的相关费用及税费(包括但不限于与代持投资相关的认购费、固定管理费等)应由甲方承担,乙方可代为支付,但最终进行收益分配时应从甲方投资收益中扣除。

  3.作为委托人,甲方负有按照XXXXX的信托合同、本协议及合伙企业法的规定以人民币现金进行及时出资的义务,并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甲方作为“投资代持”的实际所有人,有权依据本协议对乙方不适当的受托行为进行监督与纠正,但甲方不能随意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在未获得甲方授权的条件下,乙方不得对其所指定代持的投资及其收益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也不得实施任何可能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2.乙方承诺在取得投资收益后,将代持投资所产生的相应投资收益(包括现金股息、红利或其他收益,并扣除相应费用)转交给甲方,并承诺将在获得该等投资收益后7日内通知甲方并将该等投资收益划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如果乙方不能及时交付的,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同期银行逾期贷款利息之违约金。

五、双方银行账户

  甲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银行帐号:

  乙方账户名称:开户行:

  银行账号:

六、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XXX市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八、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且甲方将资金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号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投资协议书 篇6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上二方单称时为“本协议一方”,合称时为“本协议各方”。

  鉴于:

  甲方拟对 项目进行项目投资,乙方意愿与甲方共同投资,以上各方经友好协商,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各方投资份额、事务执行及利润分成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投资项目具体情况 项目,位于 ;项目甲方预计投资人民币 万元,具体投资额以最终结算的投资额为准。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在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中,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总投资超过预计万元的,各方同意按出资比例同时追加出资。

  第三条 各方应按照项目开展进度要求,依据甲方指令按出资比例同时履行出资义务,各方出资应在 年 月 日或项目完成前支付全部出资。

  一方的出资应经另一方确认,并将资金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资后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各方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投资项目债务先以共有财产偿还,共有财产不足偿还时,以出资额度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五条 利润分配期限

  各方同意在项目最终清算后,被投资项目将投资利润分配给甲方后30天内,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双方出资份额分享投资利润。

  第六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执行投资日常事务,对外全权与第三方签订投资协议等法律文书。

  2、甲方以外的其他投资人有权了解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但不得干涉甲方对共同投资事宜的处理;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以下共同投资事务须由共同投资人同意即为有效。

  (1)投资人转让共同投资项目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第七条 投资的转让

  1、任一方均不得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

  2、各方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投资人未按期缴纳或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十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

  2、投资人私自以其在约定共同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出投资项目处理,由此给其他投资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按退出投资项目处理是指,将其已投入的出资额予以返还(具体内容各方协商)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