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房屋委托书3篇
当我们需要委托他们代表自己形式自己的合法权益是,可以为其出具委托书。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委托书在处理事务上的使用频率越来越高,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委托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委托书3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估价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合同法及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业务委托书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一、委托估价对象:
二、委托估价目的:
为确定房地产 价值提供参考依据。
三、估价时点: 年月日
四、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建设部计价格字(1995)第971号规定的房地产评估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2、付款方式:业务委托书签订后,甲方在领取评估报告书时一次性付清 元(人民币)作为评估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乙方在评估过程中需甲方配合的,特别是在进行现场勘察或房地产清查核实工作时,甲方应指定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积极配合。
3、按业务委托书规定及时付清评估费用。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评估工作过程中严格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对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负相应责任;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
2、乙方按约定时间提供估价报告,若甲方原因,乙方有权延长交付估价报告时间。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评估报告时间。
3、乙方受甲方委托,依据房地产评估规范及程序出具评估通知书或评估报告,并收取评估费用。如非乙方原因,甲方出现贷款未审批或贷款额减少等情况,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不给予退还评估费用。
七、其他约定:
八、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甲方郑重承诺:
1、提供的评估材料均真实有效;
2、对因上述材料虚假导致评估结果不准确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出租委托书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我与受托人 系关系。因个人日常工作繁忙原因,特全权委托人 为合法代理人;代表委托人 办理“”房屋出租事宜。房屋所有权人为“”;建筑面积平
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房产证号“号”(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
具体委托办理“”房产事项如下:
一、代为办理上述房产的租赁手续;
二、代收上述房产出租的全额价款;
三、凡与上述房产转让有关的一切事务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权代办;
五、受托人代表委托人 签署的一切有关文件,委托人 均予以承认,由此在法律上产生的责任一概由委托人承担; 本委托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无论委托人发生婚变或其他意外等等情况,均长期有效;本委托经委托人 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后自行失效。 委托人: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件:
1、 委托人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2、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委托人户口本复印件
4、 结婚证复印件
5、 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委托人):
乙方(动迁机构):
甲方经区计经综(XX)63。64。65。66。67号及批准征地通知(XX)1、2、3、4、5号批准,在村一带进行征地拆迁,建设现代通信工业园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根据《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杭市区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有关规定,甲方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事宜委托给乙方办理。经双方协商,签订协议如下:
一、拆迁范围:
乙方负责实施甲方现代通信工业14—18号地块前期开发建设项目范围内107户农居建房审批面积合计约26811平方米房屋的拆迁评估补偿工作,并拆除旧房将场地交付给甲方施工。
二、补偿原则:
拆迁房屋和地上附属物《市房屋重置价格》、《市市区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市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条件》等有关规定的标准进行补偿。
三、拆迁期限:
暂定在甲方领取拆迁许可证后2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申领拆迁许可证手续,具体拆迁实施时间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商定。
四、拆迁补偿安置费用:
暂按每户万估算,总费用为万元人民币,最终根据规定按实结算。
五、其他费用:
1、奖励费:被拆迁人在乙方评估后当时签订协议的,按被拆迁人常住人口一次性人均奖励1500元,规定时间前签约的,甲方按常住人口人均奖励10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奖励;被拆迁户按时搬迁完毕交房,并经验收合格的,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1000元,规定时间前完成搬迁交房的,经验收合格按常住人口每人奖励500元,超规定时间不再发放奖励费。
2、被拆迁人搬家补贴费:每户700元/次,每一次由乙方负责支付,第二次根据乙方提供的清单在安置时予以支付。
六、安置方式:
拆迁农户在予以安置,安置政策根据安置政策处理。
七、乙方与被拆迁人签订《征用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协议》后,根据区纪要[XX]25号文件,甲方先向乙方支付拆迁补偿安置款的20%,计人民币壹仟壹佰柒拾柒万元整,签约时支付总额的30%,余款在腾房屋后结算,多还少补。
八、乙方的拆迁服务费按每平方米房屋拆迁建筑面积25元计算(包含丈量、评估费、包含支付给国土局的管理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先向乙方支付5万无,其余部分在乙方完成拆迁工作后七日内支付给乙方。拆迁评估由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
九、旧房拆除(含建筑垃圾清运)由乙方负责,旧房残值归乙方所有。
十、动迁成果:
动迁结束后,乙方应提供给甲方补偿安置汇总资料及明细表。
十一、违给责任:
1、因甲方原因未按约定期限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或者不按协议约定支付拆迁补偿相关费用,乙方可适当顺延拆迁时间。
2、因乙方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甲方可拒付拆迁服务费,并要求乙方经济赔偿。
3、因不可抗拒原因延误拆迁工作的,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区国土分局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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