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报告(3)

时间:2021-08-31

社会实践报告 篇5

  学校思想品德教育课离不开社会实践活动,因为只有在实践中亲身体验,学生高尚的思想,良好的品德才会不断地内化为自身的素质。

  为此,学校根据隆阳区教育局为把 “三生教育”工作落到实处,开展百项实践体验行动的要求。结合学校对学生们的培养目标,即培养学生们的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培养学生们的爱心和感恩之心的实际,学校决定在年20xx年10月29日开展“高年级学生生存大挑战活动(学挣钱),目的是让学生在实践活动中了解自我,认识社会,开阔视野,磨练意志,学真知,做真人,长真才。让学生进一步了解、体会生命教育、生存教育、生活教育三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懂得生命教育是前提、是根本,生存教育是基础、是关键,生活教育是方向、是目标。通过了半天的亲身实践体验,学生的动手能力、协调能力、与人交往的能力都得到了很好的锻练。同时也让社会各界人士对我校开展的实践体验活动有了进一步认识和理解。因为学校开展本次活动是希望同学们“在实践中体验,在体验中成长”。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同学们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重要的尝试。是课堂教学、课外活动、校外活动、家庭生活体验、社会公益劳动等教育环节的和谐统一,也是紧紧围绕云南省教育厅提出的“三生教育”实践活动来开展的,今天学校开展的“三生教育”社会实践体验活动,是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根本要求,引导同学们在实践中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成之以意、导之以行,优化和创新学校对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方法,转变认知型的德育观念,丰富德育形式与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主要目的。

  同时作为老师的我们应该认识到,要上好“三生教育”实践课,要多开动脑筋,寻找适合学生的活动开展教学,尽可能地结合学校和学生实际,探究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使“三生教育”真正的扎根学生心中,让学生懂得尊重生命,热爱生活,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

社会实践报告 篇6

  今年的冬天特别冷,正是因为有这样的环境,正激起了我要在寒假参加社会实践的决心。我要看看我能否在恶劣的环境中有能力依靠自己的又手和大脑维持自己的生存,同时,也想通过亲身体验社会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更为重要的是检验一下自己所学的东西能否被社会所用,自己的能力能否被社会所承认。想通过社会实践,找出自己的不足和差距所在。

  那么,我的社会实践活动就从我的找工作拉开了序幕。一开始,对自己期望很高,经过艰苦的找寻工作,很多的地方的招聘都要有工作经验的优先,一听说我没有经验就跟我说“这样吧,你回去等消息吧,如果需要的详,我会通知你的”。经过多次面试的失败,我总结了自己失败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个方面是自己眼高手低,自己根本自身素质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另一个方面是自己没有给自己一个很好的定位,没有找准自己的位置。

  总结了以前的失败的教训,摆正好自己的位置,仅正是社会实践只要有工作,工资是其次。第二天,我便开始了我的寒期社会实践生活。刚开始的时候心理极不平衡。心想来从小到大读了这么多的书,家里花了那么多的钱把我培养长大成人,心理有点失落加上有时有人还对我指手画脚,确实心理上很不舒服。

  但是,人总是要适应自己自下而上的环境,我不想开始就干不下去了,不行,我一定要坚持下去。要在自己的式作的环境中让自己的工作做行很轻松,首先行把自己同事之间的关系搞好,因此我需要尽快地熟悉自己所在的工作环境。我所工作的地方是一个小酒楼,整体上可以分为三部分,前面是站台,中间就是饭桌和包房,最后是厨房.

  厨房是厨师的战场,由其是是生意非常的时候,那种场面真的就跟战场上打战一样,厨师的工具以及厨房的任何摆设和物品(包括调味品和原材料)都是厨师的武器,锅、碗、瓢、盘也为威望工作编奏出一首首生活的乐谱。墩子也叫切配,专六负责原材料的精加工,打盒负责将切好的原材料拿给灶上的师傅,并且做好装盘,菜品的装饰。蒸菜师傅负责使用蒸箱蒸菜,灶上师傅掌勺用来专门负责菜品的烹制,点心间的师傅专门负责面食点心的制作,凉菜间在另一间房里,负责冷菜的制作以及水果的制作,我们传菜间的工人很简单,只要反台上做好的菜将盘子边上多余的菜汁擦干净,需要配上味碟的将味碟配上,有汤的菜配上汤勺,并且注意菜品的出品顺序和出品的速度快慢并且要保持好住处的有效,随时传递好前台以及威望之间的住处所以每天工作和学习,在传菜部很累很辛苦,但是每天都活行很大有充实。

社会实践报告 篇7

  大学两年期间,我们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和《民法》等一系列的实体法与程序法。为了使同学们能加够深入,更进一步的理解这些法律,上两个星期,我们理工学院07级法学全体同学在冯哲老师的指导之下举办了模拟法庭。这次举办模拟法庭是按照学校法学法律实践报告的要求,规范而进行的。

  这次模拟法庭我们全班都参加了,大家都很兴奋,不过不足之处是我们班的卷宗跟别人的不一样,卷宗里面除了口供没有什么实质性的东西,这无疑给我们一个巨大的考验,但是经过我们全体同学和冯哲老师的共同努力,我们还是很功的完成了任务。

  在这次模拟法庭当中,我担任的角色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当律师一直是我的梦想,所以第一次模拟自己梦想中的角色,除了兴奋还有忐忑。拿到卷宗的时候我就迫不及待的开始看,不仅看它的内容,还看它订卷的顺序,因为在这之前我从来都没有见过真正的卷宗,这给了我一次从理论到实践转变的机会。

  本次模拟法庭的案件是“共同盗窃铁路运输物资案”,案件事实是:四个被告人涉嫌共同盗窃五次铁路运输物资,一个被告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通过整个庭审,我了解到整个庭审是由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组成的。庭审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法庭辩论阶段,它让我了解到一个律师必须具备丰富的课外知识,言论技巧和超强的应变能力。例如: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为了维护自己当事人的利益,盘问证人,向告人发问的时候,这就需要技巧。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真正认识到法律的崇高与正义,也加强了我成为一名律师的决心。

  在参与这次模拟法庭过程中,我对盗窃罪,区分主从犯,特别自首有了更深的认识。

  经过模拟法庭,我对于盗窃罪中关于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区分和立案标准有很深刻的理解。所谓“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的数额在500元-20xx元期间,“数额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5000元-2万元之间,“数额特别巨大”是指盗窃公私财务3万元-10万元期间;立案标准是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

  对于从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一个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在模拟法庭之前,我一直以为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主从犯在题目的案例中一眼就能看的出来,可是一旦接触到真正的案子,我才发现根本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在真实的案例当中,我们很难判断共同犯罪中行为人所起的作用,除非是那中很简单的案例。在这一起“团伙盗窃”中,我就是从第二被告作案工具的来源,盗窃意图、销赃所得、在共同盗窃中具体分担的角色来为我的当事人辩护的,最兴奋的是我的辩护意见被审判长所采纳。

  模拟法庭快要的结束的时候,也就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方对我的辩护发表意见的时候,提出我运用法条错误很是让我震惊,我一直都以为特别自首只是要求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没有掌握的本人的其它罪行。当公诉人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集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款的规定是说向司法机关供述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不同种罪行才能构成特别自首,在参与模拟法庭之前我从来都没有发现过这个问题,也从来都没有认真仔细的扣过字眼,不过这为我以后的法律道路敲响了警钟,使我认识到法律是一个严肃认真的东西,以后我会加强对这方面的注意,我感谢模拟法庭中公诉人帮我指出我的错误。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我受益匪浅,同时也让我对律师这一职业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最后,感谢学校也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给我们提供这么好的实践机会,我确信,在以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努力的学习法律的,谢谢老师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