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查报告(4)

时间:2021-08-31

企业自查报告 篇6

  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项目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备注说明123=1+2纳税调整后所得

  (主表A类第23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主表A类第24行)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A类第25行/

  B类主表第3行)自查补缴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合计45678=4+5+6+7自查项目自查结果是否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查情况文字说明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企业自查报告 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统计局转发国家统计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统计上弄虚作假案件查处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豫统文[20xx]6号)文件要求,汝南县及时与有关乡镇部门沟通协调,全面安排部署自查清理工作。现把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市统计局《20xx年统计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下达后,汝南县统计局高度重视,及时将方案精神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坚守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四条红线”,切实把这次自查工作落实好,实施好,按照市局和县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组织各单位、产业集聚区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工作。

  二、政府要求

  县政府提出几点要求:

  1.切实提高依法统计观念。统计机构及统计人员要切实增强统计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编造统计数据。

  2.要坚决守住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四条红线”。坚持不在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单位不得填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独立报送真实的统计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自己上报联网直报数据,坚持由联网直报企业修改差错或补填不完整报表的原始数据。

  3.认真搞好自查和清理。各乡镇及相关单位按通知要求,对是否存在预先编造各项经济指标的数据,以及违反“四条红线”的行为,统计工作站设施知否完备的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发现预先编造有关数据的、应付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的,给与坚决制止。

  三、全县整体自查情况

  通过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及产业集聚区等部门和单位20xx年、20xx年年报及20xx年上半年各种定期报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自查、排查,汝南县在统计工作中不存在下列违法现象和行为:

  一是不存在统计违法行为。

  1.不存在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

  2.不存在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行为;

  3.不存在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行为;

  4.不存在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行为;

  不存在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文件和做法;

  5.不存在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统计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行为;

  6.不存在单位领导人侵犯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的职权,干扰统计数据正常上报的行为;

  7.不存在违反法定程序和统计制度修改统计数据的行为;

  二是统计基础工作建设逐步完善。17个乡镇街道全部依法设立了统计工作站,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了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了统计工作制度,工作站硬件软件设施完备,统计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产业集聚区自查情况

  县产业集聚区自查重点是辖区内各统计数据,固定资产投资月报、季报、年报,工业和商业项目的月报、季报、年报。自查情况如下:

  1.集聚区统计人员坚持每月收集统计报表,同时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时联网直报各项统计数据;

  2.固定资产投资数据与实际运行情况一致;

  3.劳动工资报表数据、财务报表数据及生产能力数据等属实;

  4.商业报表数据无误。

企业自查报告 篇8

  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山东XX食品有限公司是一家现代化的大型肉鸡加工企业,由原临沂市XX食品有限公司搬迁扩建而成。公司总投资XXX万元,占地面积XXX平方米,环保投资XXX万元,占地XXX平方米,(一期工程年产XX吨,:如果分期的话)。

  公司位于临沂市河东区XXX街,北距胶宜铁路临沂北站2公里,日东高速公路30公里,南距临沂飞机场3公里,西距京沪高速公路15公里,东距日照海港120公里,交通便利,资源丰富。公司于20xx年成功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产品销往全国各地,深受广大客户的欢迎与好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于20xx年4月编制了《山东XXX公司年产X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表)》,临沂市环保局于20xx年4月18日的临环发【20xx】XX号文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进行了批复。工程于XXXX年XX月开工建设,XXXX年XX月一期工程投入试生产,与主体工程配套的环境保护措施也同时建成并投入使用,环保设施运转正常,XX项目具备了环境保护验收条件。

二、环评批复落实情况

  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议和临沂市环境保护局,河东环保局及临沂市环保局批复意见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在建设和设计施工过程中始终把环保问题放在首要位置对待,严格执行环境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环境保护意识,强化环境管理,主要措施如下:

  我公司排放的废水主要是XXXX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水,废水采用“气浮+厌氧+好氧”的物化+生化处理工艺处理后,经工业园排污管网排入河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入李公河西支渠。处理后的水达到GB13457—92《XXX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XXX”的标准。处理后的中水一部分用于绿化,另一部分则用作设备和地面冲洗用水,达到循环利用,减少排放的目的。锅炉除尘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一般不排放,补充水为蒸发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