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一般要求

时间:2021-08-31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一般要求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需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对于离婚协议书,民政局一般有哪些要求呢?对于离婚协议书,要求协议书内容要规范,双方需明确表示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有一致的处理意见。

  民政局对离婚协议书的一般要求

  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

  1、明确表示双方自愿离婚;

  2、协议内容为双方自愿达成;

  3、有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一致处理意见。

  二、离婚协议书的形式要求

  1、使用A4纸张、蓝黑墨水笔或者黑色签字笔书写或打印;

  2、提交一式三份离婚协议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3、协议内容应当清晰可辨,不得涂改。

  三、离婚协议书的合法有效

  1、协议约定内容不得违法国家法律法规;

  2、协议约定内容不得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

  3、协议约定内容不得剥夺或者限制一方合法权利。

  四、离婚协议书的存档方式

  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婚姻登记机关不盖章。

  离婚协议书

  男方:姓名_______,_族,__年__月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住_______。

  女方:姓名_______,_族,__年__月__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住_______。

  男、女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于__年__月__日生育长子(女)_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于__年__月__日生育次子(女)______(公民身份号码_______)。双方婚后矛盾频发,因性格差异,无法和睦相处。现感情完全破裂,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离婚;

  二、关于婚生子女抚养权之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明确抚养权之归属;

  2.明确非抚养方给付抚养费之数额、时间点、期限;

  三、关于共同财产之处理:

  1.明确共同财产明细;

  2.明确财产分割方式。

  四、关于共同债权、共同债务之处理:

  1.明确共同债权明细、共同债务明细;

  2.明确债权、债务处理方式。

  五、双方确认无除第四条所列之外的其他共同债权、共同债务。今后如发现婚姻持续期间的债权或债务,由经手(立据)方独自受益或清偿;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自办理离婚手续之日起生效。

  我俩自愿离婚,完全同意本协议书的各项安排,亦无其他不同意见。

  男方(签字):                年    月    日

  女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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