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协议书(3)

时间:2021-08-31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5

  合伙人(甲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__(写清合伙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基本情况)

  第一条合伙宗旨: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根据合伙的实际情况写清楚即可)

  第三条合伙期限____________(合伙期限可以由合伙人协商约定合伙的起止日期,合伙期限约定清楚非常重要)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关于此条,可以按照顺序把各合伙人的姓名、出资方式、期限及出资金额逐一写明;另外,对各合伙人出资交付的最晚日期应当予以约定;最后,应当写明合伙人出资的总额,明确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在合伙期间,不得随意分割,及写清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出资的归属问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关于盈余分配问题,要约定清楚分配的依据,比如以出资额的多少,按比例分配等;债务承担,一般应规定为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清偿,但是,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应当约定清合伙人债务承担比例的依据。)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关于入伙的条件应当写清,比如要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退伙,关系到合伙整体的利益问题,对于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约定,比如,约定退伙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全体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等等;另外对于不按条件退伙的赔偿责任,也应当约定清楚;

  另外关于出资的转让的问题,一般可规定为: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等)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将合伙负责人的姓名写清楚,其权限也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约定清;其他合伙人的权利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即可)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6、其他:(根据实际情况可再约定其他内容)

  第九条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将合伙终止的事由约定清楚,比如可约定合伙因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关于合伙终止后的事项一般可约定以下内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一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____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伙人签名:甲方乙方

  时间:

个人合作协议书 篇6

  南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

  按揭贷款合作协议书

  协议方:────────────────── (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丙方)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第一条 合作原则

  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原则。

  第二条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商品房为:

  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 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

  职工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且最高可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职工购

  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住商品房的,在其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且最高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抵押物价值的80%。

  第四条 甲方承诺

  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及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售许可证、企业财务报表、按揭贷款有关情况证明等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二、甲方配合做好发放贷款申请表、收集贷款资料、审核借款人资格等工作。

  三、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帐户,并将销售资金结算委托乙方办理。

  四、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商品房的建造,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受乙、丙双方对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

  五、甲方同意在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乙方存入不低于贷款金额30%的保证金存款。

  保证责任范围为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处分抵押物费用等),并随着借款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

  保证期限从乙方或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或丙方收妥之日止。

  六、甲方同意在其保证期内,如因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时偿还贷款本息或相关费用,丙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或由乙方直接从甲方保证金帐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七、购房借款人在还款过程中,连续超过三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义务,乙方或丙方为了回收贷款需处理抵押物时,甲方应保证回购抵押物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或丙方,如甲方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

  第五条 乙方承诺

  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一、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丙方审批,并在收到丙方审批结果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告知甲方。

  贷款发放前,及时办理甲方保证金存款入帐、冻结手续,待购房人的房屋产权抵押证明收档后及时解冻。

  二、为防止贷款抵押风险,在组合贷款中,乙方应保证制定一份同时包含政策性贷款和商业性贷款两项内容的贷款合同。

  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保证金帐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

  四、乙方应保证每月末将该月所办理的<<他项权证明单>>复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丙方。

  五、在甲方保证期间内,如借款人未能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贷款本息,乙方可按丙方书面通知要求或直接在甲方的“保证金专户”中划款还本付息。

  六、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后,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并详细说明原因。

  第六条 丙方的承诺与措施

  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

  1、对甲方推荐申请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决定,并告知乙方。

  2、甲方按第四条第六款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施:

  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产权抵押的,丙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

  第七条 保守商业秘密

  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

  第八条 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

  第九条 协议的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