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移交承诺书
篇一:工程竣工档案移交承诺书
工程档案编号: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建筑面积: 结构类型:
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甲方:绍兴县城建档案馆 乙 方:
地址:绍兴柯桥群贤路建设局三楼 地 址:
联系电话:85xxx 联系人:联系电话:
第一条:承诺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令第90号《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国家质检总局《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省政府令第217号《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工程竣工档案移交签订本承诺书。
第二条:移交范围和要求:
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相关规定,列入移交范围的包括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资料、施工资料、监理资料、竣工图等。竣工档案应是原件,并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要求组卷,确保工程竣工档案完整、真实和准确。
第三条:移交时间:工程竣工档案应在工程项目正式验收合格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移交的,经甲方同意,可适当推迟移交日期,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
第四条: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城建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负责对乙方档案管理人员和工程竣工档案的形成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2、收到乙方竣工验收申请后,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并及时提出档案初
验整改意见。预验收符合要求的发给《工程竣工档案初验认可书》,乙方凭此方可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后,甲方接收乙方全套竣工档案进馆,提出整改意见,工程竣工档案审核合格后发给《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认可书由乙方办理领取(如遇特殊情况,可书面委托他方办理),乙方凭此进行工程备案。乙方如未按时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后需备案的工程,甲方不再按承诺时间出具《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将根据工作安排提出整改意见,再行办理。
3、甲方可受乙方的委托对其档案资料进行组卷装订和其他综合服务。
第五条:乙方承诺
1、乙方应确定一名负责人分管城建档案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整理,按移交的要求做好移交工作。
2、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应提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的前期审批资料进行预验收,预验收不符合要求,不组织正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时间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移交的工程档案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4、因故改变或停建工程项目,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做好档案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六条:违诺责任
1、甲、乙双方对各自承诺负有法律责任,必须严格履行。
2、甲方违诺:不进行业务指导、不及时审查档案资料,在工程档案符合归档要求情况下,不办理《工程竣工档案认可书》,按照《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三条、省政府令第217号有关条例之规定处理。
3、乙方违诺:不通知甲方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验收,不按规定时限移交工程竣工资料,不按《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要求立档组卷,按《档案法》第二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建设部令第90号第十四条、省政府令第217号有关条例执行。
第七条: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绍兴县城建档案馆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篇二:离职交接承诺书
(适用于办公室人员)
本人系,本人于年 月日办理了离职交接手续。在此本人承诺,自离职日前所发生的账务不符、现金缺失、货物短缺、少货及存有其他遗留问题而本人隐瞒事实的,在离职时未交接清楚,经公司核查属实,本人愿意在离职当月工资或提成中扣除相应款项,同时本人自愿与深圳京润珍珠销售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特此说明!
本人签名(按手印):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月日
篇三:印章移交承诺书
承 诺 书
本人 ,(职务:印章管理员,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 于 年月 日移交“ ”印章,本人承诺在管理该印章期间,严格按照公司印章管理办法来使用印章,所有盖出印章的资料均已在印章使用登记本中进行登记,印章没有用于借贷、融资、担保、施工分包合同,若因印章管理不当而出现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附印模如下:
承诺人: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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