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进度协议书

时间:2021-08-31

工程进度协议书范文

  篇一:施工进度协议书

  施工进度协议书

  甲方(总包方): 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大羊坊项目部 乙方(分包方):金坛市唐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A号住宅楼等8项工程劳务分包工程 工程地点: 大羊坊甲四号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精细化”管理的方针。依据劳务分包合同、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文件、中煤建设集团工程有限公司的施工进度管理细则等。为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全面履行甲方与业主的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劳务分包合同条款,达到并完成本工程所制定的进度目标,就本工程施工进度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总则

  一、 甲方的项目管理班子是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并有明确的工程进度目标和管理制度,任何人都必须按照劳务分包合同、工程进度目标和管理制度、本协议进行管理。

  二、 乙方必须确定工程进度目标(时间应当比分包合同约定工期和甲方进度目标要短),建立和完善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和控制办法,编制施工现场劳动力计划,配合甲方共同抓好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

  三、 乙方的进度目标、进度管理制度和办法必须服从甲方的目标、制度和办法,如有冲突,以甲方的目标、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准;乙方的劳动力计划必须满足工程进度需要。

  四、 乙方在施工现场必须设有工程进度管理机构,并明确项目经理和工地现场施工进度负责人。

  五、 乙方总体进度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必须服从甲方总体进度和分阶段的进度计划。

  六、 乙方在组织施工前,必须向甲方交纳10万元的施工进度保证金,以使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能够更好的进行进度控制和管理,达到并完成合同约定,否则不得承包本工程;在工程完工、分包合同终止后,乙方按照分包合同和本协议履行了全部责任和义务,则返还施工进度保证金,反之,则视责任的大小,按照分包合同、本协议及相关规定扣除施工进度保证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进度滞后,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超过了施工进度保证金,则甲方除扣除全部进度保证金外,还有权从应付乙方款项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作为赔偿。

  七、 甲方权利、责任

  一、 甲方负责对工程进度的全面管理。向乙方公布本工程的进度目标、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并严格按工程进度目标、本工程的进度管理制度及奖罚办法实施。

  二、 负责对乙方工程进度目标、进度理制度和控制办法、劳动力计划的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归档备案。

  三、 负责对照乙方劳动力配置计划对乙方过程中劳动力动态进行监控,当乙方施工现场劳动力不满足进度需要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充劳动力,如经甲方多次催促,乙方现场劳动力仍不满足进度需要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并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作进度滞后3%时,甲方有权撤换乙方项目经理和乙方任何一级不称职的项目管理人员;当乙方的工作进度滞后5%时,甲方有权切除乙方合同内规定的任何一部分工作内容单独组织施工,并有权终止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 甲方对周进度、月进度进行评价,对乙方没有按周进度、月进度等阶段性进度完成的,有对乙方进行处罚的权利。

  六、 甲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结算时,甲方施工管理部门应出具工程进度评价书,无工程进度评价书者不能结算。

  第二条 乙方权利、责任

  一、 乙方必须无条件按分包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所承揽的施工任务,响应甲方所制定的进度目标。

  二、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和监督,遵守甲方各项进度管理制度和奖罚办法,遵守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业主、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

  三、 乙方入场后组织施工前,向甲方以书面形式报乙方所制定的工程进度目标、进度管理制度和控制办法、劳动力配置计划,甲方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归档备案。

  四、 乙方入场后组织施工前,向甲方报总进度计划和详细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以上计划应满足甲方总进度计划和合同工期的要求,甲方留档备查。

  五、 乙方在履行合同及本协议期间,向甲方提交周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甲方审批,审批合格后甲方留档备查,作为比较工程实际进度和进度评价的依据。

  六、 乙方有责任根据甲方要求,无条件地立即撤换任何一级行为不端或不称职的项目经理部成员和雇员,并尽快代之以称职且经甲方批准的人员,由此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 乙方必须按劳动力配置计划保证有足够的人力,以满足甲方对计划进度的要求,如果进度滞后,有责任按甲方的要求增加人力或加班以保证工程按合同规定的期完工。否则,甲方有权将部分或全部工作及费用从乙方合同工作范围及合同款中扣除,并指定他方完成。

  八、 在甲方的指挥和监督管理下,负责组织劳动力进行具体工作的实施,确保各项进度计划的实现。

  九、 接受因乙方原因而不能实现周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合同工期等情况的各项处罚。

  第三条 工程进度管理细则

  一、 乙方所报的总进度计划的总工期必须符合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后,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

  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

  二、 乙方所报劳动力配置计划必须符合工期要求,劳动力配置计划应包括施工阶段、工种、人数、进出场时间,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确因工程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对现场劳动力进行调整(增加、减少或撤场),由乙方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调整。

  三、 甲方按经审批的劳动力配置计划不定期的核查工地现场实际人数,如实际与计划不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扣除1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敦促乙方按计划要求补齐施工现场所需用的劳动力。如通过扣除违约金、敦促等措施,乙方现场劳动力仍不满足工期要求,则甲方有权切除乙方合同内规定的任何一部分工作内容单独组织施工,并有权终止分包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 乙方所报的月进度计划应符合总进度计划的要求,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实现月计划,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0.3%的违约金。

  五、 乙方所报的周进度计划应符合月进度计划的要求,计划一经甲方批准,应严格执行,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作任何更改。如因乙方原因,乙方不能实现周计划,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

  六、 乙方向甲方提交周进度计划的时间为每周一10:00时前,周计划应包括下周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人力的投入情况、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乙方向甲方提交月进度计划的时间为每月22日10:00时前,月计划应包括下月要完成的工作内容、人力的投入情况、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七、 工作例会:每天下午15:30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

  加甲方召开的碰头会;每周四下午15:30时,乙方所有管

  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一周总结会;每月24日下午15:30时,乙方所有管理人员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月总结会。如乙方参会人员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则甲方对乙方处以200元/人·次的罚款。

  八、 发生工程变更后,如果工程量发生变化,甲方的工程进度计划是否调整由甲方决定,乙方不得调整。如果工程量增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力投入来保证工程进度计划。

  九、 如果乙方完成的工作不满足验收条件或质量要求,造成工程整体验收通不过,由此产生的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十、 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在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或经甲方事先

  书面确认的延长工期内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和违约金,甲方有权在向乙方的付款中按下述规定扣除违约金:从规定的总工期或经甲方事先书面确认的延长工期完工日次日起至实际完工之日止,每延误一天,扣除合同总价0.5%的违约金。

  十一、 工期违约金的总额以分包合同总价的10%为限。

  第六条 控制措施

  一、 甲乙双方自签定本协议起,都要严肃对待、认真执行、共同遵守。

  二、 如在本协议各项条款履行过程中,乙方无视条约,甲方有权对其停工整顿,并由此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情节特别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清退出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三、 如在本协议各项条款履行过程中,乙方对现场事实拒不承认、不服从管理,则甲方有权不出具工程进度评价书。

  第七条 本工程进度管理目标

  1.实现分包合同所约定的工期;

  2.月计划、周计划实现率98%以上;

  3.按照劳动力配置计划,施工现场劳动力满足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