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疫情防控通知

时间:2021-08-31

单位疫情防控通知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真正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单位疫情防控通知,欢迎阅读参考!

  单位疫情防控通知1

市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将返回工作岗位。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机关事业单位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减少会议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公务活动,取消新春团拜、走访慰问、项目调研等集中活动,减少人员聚集。除疫情防控会议外,其他拟定的会议活动特别是大型会议、大型活动应暂停、推迟或取消。对确需召开的会议,要严控会议规模,减少参会人员,控制会议时长,尽可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并做好佩戴口罩、全面消毒等防护处置措施。对确需举办的活动,需经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估后,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方可进行。

  二、合理调整办公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可根据工作实际,实行弹性工作制,合理安排干部职工办公时间和办公方式,能网上办理的事项尽量网上办理,减少人员聚集和直接接触。除工作要求必须在岗人员外,暂未承担实际任务的干部职工,由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灵活把握和管理,可安排学习、相互谈心或在家网上办公、电话办公,但应加强在家工作的人员管理,不得离开市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

  三、全面掌握干部职工近期动态。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敦促干部职工如实报告个人自疫情以来的具体行程、密切接触者、身体状况等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对于尚在隔离或居家观察期间的人员,应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未满前不得返岗工作。

  四、切实做好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1.做好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进入办公场所人员的管理工作,对进入办公场所的人员要求佩戴口罩,进行询问登记和体温监测登记,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妥善处置并及时报告。

  2.做好办公场所的清洁消毒工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近日内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办公场所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勤开窗、常通风,特别是要重点对办公楼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进行消毒处理;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大扫除和消毒工作,对办公室过期的书报、文件等进行清理,对办公室的门把窗锁、电脑键盘鼠标、座椅扶手等频繁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工作;及时清理垃圾,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防止滋生病菌。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桶,妥善处置废弃口罩。

  3.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护措施。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干部职工在电梯、会议室等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多人同室办公时必须佩戴口罩,接待外来人员时双方必须佩戴口罩;要求在上、下班途中全程佩戴口罩,提倡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设施和物品。

  4.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尽量不使用中央空调,可适当添置必要的取暖设备。确需使用中央空调时,应先请专业技术人员对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进行检测,并对风道、送风口、回风口等进行消毒处理,确定无交叉污染风险后方可使用。

  5.严格执行项目停工要求。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维修、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20〕5号)要求,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

  五、做好单位食堂的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期内,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坚持“防疫优先、安全第一”原则,结合实际,采取分散就餐、错时供餐等方式供餐就餐;就餐人数较多的应采取打包配餐制,避免食堂规模聚集就餐;鼓励干部职工回家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同时,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加强对食堂工作人员健康状况排查,严格落实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确保食堂操作间及餐饮用具的清洁卫生安全。

  六、做好公务用车的.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妥善安排公务用车,加强疫情防控公务出行保障。注重加强对公务车辆和车库(位)的疫情检控,出车前后要对公务车辆车内、门把手等经常接触部位进行消毒,定期对车身、车库(位)进行喷洒消毒。多人乘坐公务车须全程佩戴口罩。

  七、对各级干部约法三章严明纪律

  1.凡干部个人近期有与涉疫者或重点疫区人员接触史而隐瞒不报告的,一律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2.凡干部个人违规擅自在外聚餐聚会、打牌娱乐等,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免职降职,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3.凡干部个人在所居住社区搞特殊、耍特权,不配合社区工作、不服从疫情防控统一安排的,一律按战时要求,给予最严厉的纪律处分。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把广大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

  各县市区(园区)可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中共xx市委办公室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单位疫情防控通知2

各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将进入正常工作状态。为有效应对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做好各单位内部防控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生命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上班准备

  1.开展卫生消毒。各单位必须对办公场所(包括门厅、楼道、办公室、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等公共部位)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尽量使用喷雾消毒。

  2.加强人员排查。上班前各单位应组织对单位干部职工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统计,重点核实身体健康状况和本人及家属外出情况。所有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填报《湖北入湘、湘籍入鄂人员健康登记表》,如实报告个人相关情况。

  3.严格落实隔离、留观、诊断措施。2020年1月8日以来,干部职工涉足湖北的,以返回xx之日起,必须居家隔离14天;与涉足湖北人员有密切接触者,以结束接触之日起,必须居家隔离14天;没有上述两种情形,但有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者,必须到医疗机构诊断,根据诊断结果决定是否居家隔离,身体康复后才能上班。

  4.各单位要认真履行防控职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把关,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具体抓好落实,确保各方面符合防疫标准。各单位要向本级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书面报告具备集中上班条件的相关情况(二级机构向主管部门报告,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二、减少人员聚集

  1.全市范围内取消各类大型会议、活动、集中学习、集中培训。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如确需开会,尽量使用视频会议系统、微信、学习强国APP等方式召开。面对面会议规模不超过5人,参会人员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2.可利用科技手段、网络技术、OA办公系统居家办公,提倡错时上班,使用QQ、微信、传真等方式传递不涉密工作信息。

  3.机关单位食堂要每天做好餐具和场地消毒工作,确保卫生与安全。不得聚集用餐,提倡打包用餐、分散就餐。

  三、强化自我防护

  1.干部职工上下班要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交通工具,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务必全程佩戴口罩。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

  2.佩戴口罩要及时更换,有污染时立即更换。搭乘电梯一定要戴口罩,摘口罩前后要做好手卫生,废弃口罩装到塑料袋等密封袋内,放入指定垃圾桶或“有害垃圾”桶内。

  3.干部职工在疫情防控一线开展检查、调查、督查和慰问、采访活动时,要认真落实《防护指南》要求。特殊场合,要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严格做好自我防护。

  4.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按七步洗手法经常洗手,保持手部清洁卫生;社交活动不相互握手;不随地吐痰,咳嗽或打喷嚏时使用纸巾或弯曲手肘掩盖口鼻;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聚居的地方。

  5.保持良好心态,适当适度运动,科学合理膳食,注重规律作息,发挥中医药独特预防优势,可为干部职工配备屠苏饮袋泡茶等预防性用药,提高身体免疫力,保证身体状况良好。

  四、确保环境卫生

  1.办公场所每天须打扫卫生,垃圾一日清理两次以上,并定期开展消毒。电梯等重点部位必须按要求消毒。各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公共卫生间应配备洗手肥皂或洗手液等物品,用流动水洗手,用一次性纸巾或干净毛巾擦手。

  2.办公场所每日通风3次以上,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积极使用艾叶、苍术等中药闭窗燃熏,进行室内空气辅助消毒。每日在工作结束后,对办公场所可使用空气消毒机或紫外线灯消毒。

  3.使用中央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对空调清洗消毒。中央空调系统未经清洗消毒应暂停使用,避免因空调系统造成交叉感染。

  4.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前应进行体温检测,并介绍有无湖北接触史和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无上述情况,且体温在37.2℃正常条件下,方可进入办公楼。

  5.机关单位公文传输人员、服务人员、安保人员、清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口罩,并与人保持安全距离(1米以上)。

  五、严明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疫情报告制度,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市委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请示报告。要严肃防控纪律,对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单位内部发生聚集性疫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市委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监督检查督导组要加强督查问责。

  xx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