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采购协议书(3)

时间:2021-08-31

 篇六:定点采购协议书

  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平凉一诺电脑有限责任公司

  为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方便单位零星采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灵台县行政事业单位零星采购电脑打印机定点采购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招标编号为LTZC0908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就 电脑和 打印机定点采购服务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采购商品种类及协议价格

  单位:元、台

  二、质量标准和要求

  1、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应的货物必须是原厂家生产,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并加贴“3C”认证标志。

  三、协议文件组成

  甲方的招标文件、修正说明等,乙方的投标文件澄清说明等

  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服务范围

  本协议服务范围为 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

  五、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定点采购中标期限内有义务在采购人确定的市场价格基础上,按投标书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对采购人供货,除不可抗力外,不得拒绝提供商品或服务(超出服务以外的不在此列)。

  2、乙方保证提供优质的服务,至少确定一名专门业务员作为政府采购联系人,在24个工作小时内响应采购人的采购要求。

  3、乙方须向采购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在质保期内,对质量出现问题,应在24个小时内作出响应并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4、乙方在中标有效期限内应履行《定点供货承诺书》中的承诺。

  5、乙方应在每月5号前、20号前向甲方提供定点商品各种类型的参数、销售价格。

  6、甲方的政府采购为批量采购行为,所购货物价格均享受乙方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优惠率、政府采购价格(最高限价)。

  7、甲方有权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乙方所提供产品价格和售后服务进行抽查和市场调查。

  8、甲方有义务按时结清货款。

  六、费用结算方式

  1、乙方接受甲方订货后,凭《 单位定点采购项目审批表》与甲方结算货款。

  2、采购人如为国库直接支付单位,结算手续按国库直接支付程序办理;非国库直接支付单位,采购单位将采购资金汇往县

  政府采购办公室帐户,由其直接支付。

  3、乙方须为甲方开具合法的发票。

  4、货款实行转帐结算。

  七、交货地点

  单位办公场所。

  八、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万元。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的有效期限。未违约的,履约保证金在有效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九、违约投诉

  1、采购人可就乙方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向甲方投诉,经核查,如采购人投诉情况属实则该投诉有效,即记录在案,甲方将按有关规定对违约方进行查处。

  2、乙方可就采购中心、采购人的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纪事项向灵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灵台县财政局或灵台县监察局投诉。

  十、违约责任

  在定点供货协议执行期间,如发现乙方有如下行为之一者,甲方可以终止乙方的供货资格,亲有权扣除或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按乙方投标投票文件要求向采购人供货,经甲方查实超过三次的;

  (二)乙方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抬高价格的;

  (三)出售假冒伪劣产品并经甲方查证欺骗行为属实的;

  (四)没有遵守服务承诺,被采购人就货物质量或服务进行投诉,经甲方查实超过两次的;

  (五)乙方给予采购单位和其经办人回扣的;

  (六)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的;

  (七)在定点有效期内,乙方擅自终止协议的;

  (八)其他严重违反本合同条款的情况。

  十一、协议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止。

  十二、其它约定

  1、乙方经营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变更应及时通知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共同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一方当事人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因解释、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应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办理。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中标品牌厂家的服务承诺书

  2、投标供应商的承诺书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甲方代表(签名):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篇七:定点采购协议

  定点采购协议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经过招投标确定乙方为服务定点采购中选(标)单位,现双方就服务事项,本着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本框架协议。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2. 项目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

  三、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每个标包应在协议有效期中使用(指合同签订日期在协议有效期内)。

  四、项目价款

  1.待项目正式实施时,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合同价款=批准概算×(中标折扣比例),价款的确定与支付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五、双方责任及义务

  1.甲方责任与义务

  项目具备实施条件时,与乙方签订正式合同。

  2.乙方责任与义务

  在接到甲方通知后7日内,与甲方签订正式合同,并办理相关审批确认手续。

  六、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况属乙方违约:

  (1)由于乙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该协议;

  (2)乙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对乙方违约的处理:乙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通知乙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乙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甲方的损失。

  2.甲方违约的情形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甲方违约:

  (1)由于甲方原因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的;

  (2)甲方不履行协议约定其他义务的。

  对甲方违约的处理:甲方发生以上约定的违约情况时,乙方可通知甲方立即解除协议,并按有关法律途径要求甲方赔偿解除协议导致的承包人损失;

  七、争议的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若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有效;

  九、协议终止

  1.有效期满,协议释放仍未达到约定比例,该协议自动终止。 2.发生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不服从甲方项目实施的安排,拒绝参与甲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不能达到甲方技术、安全、质量要求。

  十、协议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双方必须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签订服务合同。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条款执行正式签订的服务合同。

  签 署 页

  发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

  承包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mail: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开户行联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