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管理的承诺书
为了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及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定发展,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医疗废物管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及颍州医疗共同体相关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作为村级医疗机构业务人员,承诺做到以下几点:
1、 按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要求:
(1) 健康档案纸质合格率达到95%,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90%以上;真实率
达到100%。
(2) 高血压规范化管理:每年做到四次面对面随访,每年一次健康体检。做
到纸质与平台保持一致,规范率达到80%以上。
(3) 健康教育宣传:每月做一期健康教育宣传,要求有计划、有通知、有签
到、有内容、有图片、有小结。
(4) 重性精神病管理服务应达到100%。
(5) 中医药服务管理:对象为65岁以上老年人,按标准第一季度完成30%,
第二报度完成50%,第三季度完成85%,年终完成100%。
(6) 每月20号上报送公共卫生月报表。
2、 要求每月保证做到村卫生室取得合法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承租、承包;不超出核准科目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不在登记地点外开展诊疗活动。
3、 从事诊疗活动的人员必须有相关的资格证件,不使用非卫技人员执业。
4、 医疗废物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置,保证不在非收集地点堆放医疗废物;保证不与生活垃圾混放;做到及时焚烧销毁,并做好焚烧记录。
5、 一经发现有村室人员在村卫生室以外地点执业的一律视为非法行为,第一次劝其村卫生室停业整顿,给予当事人及负责人警告处分;第二次没收相关药品器械、暂停该人员在卫生室执业,对负责人停职;发现第三次的开除出卫生室资格,调离负责人岗位;如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卫生执法机构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承诺人(负责人及村室人员):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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