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办道路运输业务委托书

时间:2021-08-31

经办道路运输业务委托书

  经 同意,委托 代表本单位(本人)经办 业务,受托(经办)人在该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及提供的手续,均是委托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本委托人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无单独约定,本委托书自签署之日起七日内有效。

  委托人(签名 受托(经办)

  或盖公章): 人(签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受托(经办)人对本页内容均已明确,并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2、委托人、受托(经办)人已相互核实对方情况,保证本委托书的真实性。

  3、本委托书由受托(经办)人负责提交,保证仅在受托范围内办理业务。

  4、委托书的'填写应清晰完整,涂改无效。

  5、委托人、受托(经办)人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身份证等复印件为本委托书的附件附后。

  6、本委托书样本可在互联网滕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中免费下载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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