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承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项目混凝土供货业务,现我司向贵司郑重承诺:
1.我司依据贵司提供的混凝土浇筑计划及技术交底书编制供货方案,供货方案经贵司同意后实施,供货方案一式四份,合同双方、业主及监理单位各执一份。我司愿承担未按供货方案供应混凝土造成的误工损失。
2.我司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及有关标准、规范组织预拌混凝土加工,配合比设计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要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为确保工程质量,为同一工程的同一部位所提供的混凝土应使用同厂家或产地、同品种、同规格或同等级的原材料。
4.负责将加工的预拌混凝土运送到工程地点,提供施工过程的技术保证。在混凝土供货过程中,保证供应混凝土的数量、质量,保持混凝土施工的连续性。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运输车辆在施工现场等待或影响施工连续性引发的质量与经济方面的责任。5.在施工现场内,我司所有车辆要听从贵司的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若我司车辆及人员在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分清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6.我司对所用的原材料质量负责,对交接验收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承担供货过程中由于自身原因导致的交通安全、路面环境污染等问题的责任。
7.我司严禁在运输途中向运输车筒体内任意加水。
8.及时向贵司提供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运输车
发货单》和《出厂合格证》作为工程质量验收的技术保证资料。
9.非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本合同给贵司造成损失的,我司愿意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向贵司计付违约金。
10.如果我司所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及本合同要求的,愿意负责赔偿贵司相应的经济损失。
11.以抽检的方法验收供货数量,贵司任意指定车辆抽检每车允许±偏差2%,但抽检车辆数的60%不得均为负偏差。如发生上述事件我司愿意接受贵司经济处罚。
承诺人:
*******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本单位及该工程主要责任人承诺在该工程建设过程中一定认真履行下列相应职责,并依法承担终身质量责任:
(一)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关键岗位人员做到先培训,再上岗。
(二)严格按照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预拌混凝土的称量系统、搅拌系统、运输设备进行定期校准、检定和维护,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使用。
(三) 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坚持“先检验,后使用”的原则,保证所使用的水泥、骨料,矿物掺和料,外加剂等原材料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四) 严格按照国家标准《gb/t14902-2003预拌混凝土》、《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生产预拌混凝土,保证混凝土强度满足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并向用户提交出厂《质量证明书》。
(五) 企业实验室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所生产预拌混凝土进行抽样检验,做到操作规范、记录真实、结论准确。
(六)保证混凝土运输的连续性和及时性,不在混凝土运输过程中加水,如因连续性无法保证导致出现质量问题,赔偿使用方损失。
(七) 如本单位的预拌混凝土产品达不到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要求,经鉴定确认后由本单位承担相应责任和相应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八) 健全产品质量档案,做到产品可追溯。 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签单: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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