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创新网络中知识转移的研究论文

时间:2021-08-31

区域创新网络中知识转移的研究论文

  论文摘要:区域学习和创新能力是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间的知识转移能力是区域创新和学习能力的关键。但由于创新主体间存在着委托一代理关系,知识转移的过程中普遍存在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知识资本的功能。本文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析了创新网络中创新主体要素间的知识转移的条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论文关键词:区域创新网络;学习型区域;委托一代理关系;知识转移

  当今世界经济的发展已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并呈现出区域化特征。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是指在某一地理经济区域内,在政府主导下,区域内创新主体如企业、大学、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政府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网络,通过该网络进行交互式学习,形成一个基于学习的区域创新体系,通过区域学习提高区域创新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最终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有效的区域创新网络。因此,学习型区域本质是一种基于学习的区域创新网络。

  一、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的动态结构

  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的创新主体要素为区域内强势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中介服务机构,以及区域内地方政府。网络内各个行为主体通过互相学习、沟通建立简单的关系,随着参与主体的增加、知识流动的加速,在加强区域互动和国际交流的背景下,以及强化区域创新的软硬环境对区域主要行为主体的支撑作用的前提下,形成以提高区域创新能力和创新效率为目标,在一定地域之内具有开放边界、要素完备、配置高效、区域化的动态网络结构。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的动态结构如图1所示。

  在具体的网络体系中,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中介机构之间形成了复杂的作用机理。其中高校、科研院所是区域科学研究体系,是知识的生产网络;企业是区域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知识的应用网络;中介服务机构在区域创新过程中担任区域创新资源的催化剂功能,是知识的传播网络;政府机构是区域创新的宏观调控者。在区域创新过程中,各行为主体并非孤立,他们处于同一个网络平台上,是网络平台的一个节点,通过互动、集体学习而形成一个复杂创新的网络。网络内各个主体之间通过长期正式与非正式的合作与交流,在交互学习的基础上形成了以增强区域创新能力为目的的、相对稳定的关系网络。学习型区域内部各创新主体之间,通过各种关系网络构成了基于一种学习的区域创新体系。

  二、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主体问知识转移的委托—代理关系

  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中的知识转移能力是衡量区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关键要素之一。知识转移是指知识客体从一个知识主体向另一个知识主体的移动。所转移的知识分为显性知识和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可编码、易于表达和传送的知识而隐性知识是不可编码、难以表达和传递的知识。显性知识占知识总体的20%左右,是知识冰山之一角,而隐性知识才是知识的主体内容。知识转移是一种永无止境的螺旋式上升活动在这种循环往复的知识转移过程中,知识资本的总量得以扩张知识资本的功能得以提高,企业核心能力得以形成和壮大。在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中存在着三个层次的知识转移:第一层知识转移是指区域创新主体企业之间互动学习流程,它包括了企业和企业中个体之间的交互学习和相互作用模式。第二层次的知识转移是通过区域内中介服务机构、大学和科研机构向区域内企业提供技术知识和信息支持的知识流动。第三层次的知识转移是指学习型区域的外围网络向区域内核心网络知识流人的过程,在这里地方政府起着纽带的作用,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区域创新网络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所必须的协调活动以及特定企业活动。这三个层次的知识转移相互补充和衔接,构成了基于学习的区域创新网络。

  在知识转移的过程中区域内主体要素间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知识转出方拥有私人信息(隐性知识或显性知识),在知识转移活动中消耗一定的成本(知识转出方的精力、时间和转化费用以及知识共享所带来的垄断效用损失),需要知识转入方给予一定程度的利益补偿。知识转入方不拥有私人信息,在知识转移活动中获取一定的利益(知识转移价值),在软性约束条件下需要对知识转入方给予一定程度的利益补偿以确保知识转移。在知识转移过程中或是知识转移之前,逆向选择行为和道德风险行为是普遍存在的,因此必须设计一种契约(或制度)来激励和约束知识转出者,使其选择对知识转入者最有利的行动。知识转移的过程是一个双方讨价还价的过程,即博弈过程,最终可以达成一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即达到博弈中的“纳什均衡”。

  三、构建知识转移博弈模型

  在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内,知识转移在多个创新主体间发生,为了简单起见,我们假设博弈在企业与科研机构两个创新主体问进行。在分析过程中把参与主体视为理性经济人即假定人都是利己的,而且在面临两种以上选择时总会选择对自己更有利的方案实现自身预期利益的最大化。在知识转移博弈模型中,科研机构和企业分别有四种选择策略:诚信合作与诚信不合作,不诚信合作与不诚信不合作,如表1所示。

  在模型中R表示科研机构预期收益,是个外生变量,科研机构知道而企业不知道;a表示双方不诚信行为所带来的收益损失;n表示多次博弈次数,在交易主体多次的博弈过程中,每一次不诚信的合作都会加大心理预期的数值,即an是递增的;c表示双方知识转移时的成本支出,如果企业和学校都不互相信任,双方都采取自私行为,则认为没有任何合作,知识转移也就不会产生,此时双方的支付都为0;T表示双方诚信合作时的收益。

  设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博弈策略分别为x、Y,则:

  假定企业以q表示不合作的概率,则合作的概率为1-q给定q值,科研机构选择诚信合作和非诚信合作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实际上,式(5)左边表示科研机构诚信合作时的预期收益,右边表示非诚信合作时的预期收益。因此,在纳什均衡中企业所采取的混合策略Y,必须使得科研机构在诚信合作或非诚信合作之间的选择由于预期收益相等而表现出无所谓态度。解式

  这表明,如果企业实际合作概率qq’,选择诚信合作。假定科研机构分别以P和1-p表示诚信纳税和非诚信合作的概率。给定P值,企业选择合作和不合作的预期收益分别为:

  实际上,式(8)左边表示企业选择合作的预期收益,右边表示不合作的预期收益。因此,在纳什均衡中科研机构所采取的混合策略x,必须使得企业在合作与不合作之间的选择由于预期收益相等而表现出无所谓的态度。解式(8)得:

  这表明,对于给定的p值,如果科研机构诚信合作的比例p

  p.,选择合作为最优策略。从以上模型我们知道,当科研机构选择诚信合作时,企业的最优策略是选择合作;选择非诚信合作时,企业的最优策略是选择不合作。企业选择合作时,科研机构的最优策略是选择诚信合作;企业选择不合作时,学校的`最优策略是选择不合作,即不存在使双方预期收益都最大的均衡点。在这一博弈模型中,科研机构与企业双方都想猜透对方的策略,而每一方又不可能让对方猜透自己的战略,科研机构和企业的两个不同的纯策略都有正的概率来形成均衡中的混合策略,均衡时这两个策略一定给他带来了相同的报酬,构成了所谓的混合纳什均衡。

  由式(2)、(6)、(7)得出企业的预期收益是:

  代入式(9)即求得在纳什均衡时的企业的预期收益:

  四、博弈的结论和建议

  学习型区域创新网络中知识转移的创新行为实际上是参与主体的动态策略选择过程,各参与主体基于追求自己利益的目的,贡献各自的知识资源而协作创新,根据前面的分析,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网络知识转移的创新:

  1.增加信任,提高经济互补性的合作次数

  在网络内,企业合作行为形成的必要条件是合作各方之间的经济互补性,而充分条件是合作各方能够通过有效磋商,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分配并达成有约束力的利益分配协议,约束彼此的行为。满足这些条件的知识转移行为,一定会给各方带来大于不合作时能获得的利益。任何破坏合作的行为都会导致其收益下降,只有真诚的合作才能获得更大的收益。由企业合作的概率可以得出知识转移主体间合作次数越大知识转移的主体就越能够相互了解、相互信任。从而形成一种默契,减少了策略的不确定性,进而逐步建立稳定、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2.合作双方降低知识转移的成本,提高合作效应

  科研机构诚信合作的比例P与知识转移的成本有关,由可知,当知识转移成本越高,诚信合作的比率越低。通过降低知识转移成本,提高合作效应系数,科研机构诚信合作的可能性越高。知识转移成本降低有以下途径:一是改进合作方式,二是改善合作的结构,三是重视合作过程中的沟通,四是加强合作过程的管理。

  3.公平的利益分配,提高知识转移主体的预期效益在合作中,虽然各方都想通过有效磋商使自己的获益尽可能得多,表现在合作中的突,但至少存在一种使各方均能接受的利益分配方案,它要求双方参与合作,并且在合作中获益较多的一方应给获益较少的一方一定量的利益补偿。

  4.提高激励因子,增强合作的积极性

  科研机构诚信合作的预期收益激励因子越大,企业越有合作愿望。我们应该从加强合作双方信息交流、建立公平机制、培育良好的合作环境等方面来增强合作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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