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合作方式
甲方以"XXX"冠名的形式由乙方承办的2010年度“星耀中国,校园金话筒”大型艺术人才教育成果展示鹤壁赛区活动选拔赛(以下简称“本活动”)。
二、甲方赞助回报效益
1.享受本活动所有冠名的权益。
2.在XXXX举办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的过程中,都必须冠有“XXXX”和“星耀中国,校园金话筒””的字样。
3.整个活动从头至尾所有本活动形象广告宣传上都应有“XXXX”独家冠名单位的字样。
4.在鹤壁电视台、广播电台、鹤壁日报等各大媒体进行本活动及冠名商的大量宣传。并为甲方负责人提供独家专访。
5.在《餐趣》上投放本活动形象广告宣传及XXXX相关宣传,为期三个月。
6.乙方为甲方提供一千份价值一万元的初赛参赛券,供甲方作为礼品分发给员工及客户。
7.进行15万条短信的连带发布。
8.提供专业的网站,找最好的位子长期为甲方宣传。
9.3万份带有与本活动一体的广告宣传单页发放到鹤壁的大部份地方。
10.XXX负责人出席活动颁奖晚会,列席50人方阵。请XXX负责人上台颁奖与获奖选手合影。
11.乙方在裕隆购物广场、新世纪广场、地王广场等放置“星耀中国,校园金话筒”形象广告牌多块及安排人员进行宣传单的发放。
12.本次大赛现场舞台背景以XXX杯“星耀中国,校园金话筒”为主题,背景右下角以“冠名单位:XXXX”进行版署标注企业logo.
13.活动现场可由甲方安排人员进行XXX的促销活动。
14.本次大赛现场可悬挂2块自制广告牌或条幅。
15.本次大赛现场入口处可设置XXXX 15M大型拱门一个。
16.比赛现场主持人对XXX的客串广告每场不低于3次,片尾语言鸣谢。
17.获奖证书及奖杯上印有XXX独家冠名字样。
18.可选出一名优秀亮丽的获奖选手作为甲方企业的形象大使进行长期宣传。
19.有乙方组委会颁发“爱心公益企业”奖项授予甲方企业。
三、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活动赞助费 陆 万元人民币。在合同签署时可由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于乙方。
四、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 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向乙方支付款项。
2 甲方对其所提供或认可乙方使用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只能进行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企业自身形象及业务的宣传。如甲方的信息内容给他人造成侵害应由甲方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3 甲方在认可乙方活动安排后,应配合并一起开展活动,不得以各种借口阻碍合同实施,如出现特殊情况,需与乙方协调,如因甲方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故障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甲方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 甲方应协助好乙方在甲方地区的招商工作及活动开展的配合工作。
五、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期限做好相应的服务。
2 如因乙方在活动过程中出现故障的造成的服务中断,乙方承担除连带损失外的相应责任。
3 全程负责好相关媒体的新闻宣传工作。
六、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其在本合同中各自的责任与义务,若一方发生违约情况,则对违约方接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2 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无故终止合同,需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全同,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暴力等违约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七、免责条件
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中断,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共同解决。
九、其它约定
1 如果本合同任何规定根椐适用的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合同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此种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约定替换原条款。
2 如果订立本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者合同终止合同的履行。
3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 (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 (签字):
日期: 日期:
篇四:冠名赞助合同书
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
冠名赞助合同书
甲方:(冠名赞助单位) 乙方:第五届城博会组委会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广全面低碳观念,提高全民低碳意识,重庆市城乡建委、市教委、市科协联合主办“2011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作为“第五届中国(重庆)国际绿色低碳城市建设与建设成果博览会”的重磅活动在3月举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赞助乙双赛事并获取相关商业回报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双方承诺
1、甲乙双方有义务对本协议、合作费用及对方商业资料严守保密,不直接或间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
2、活动具体信息如下:
活动时间:
2011年3月—4月
活动地点:
启动仪式:南坪珊瑚实验小学(暂定)
成果展示:南坪国际会展中心
活动主题:
创造城市未来
第二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义务
1、“2011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此条冠名费用为:RMB50,000(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2、为乙方提供并三台价值4000.00元的九龙韵热泵热水器作为大赛奖品;
(二)甲方权利
1、有权要求乙方严格履行和兑现在本协议中所提及的全部承诺。
2、享有本次活动的独家冠名权,如“xx杯2011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具体名称由双方协商决定.
3、有权拥有“2011重庆青少年低碳先锋创造力大赛”的商业广告使用权。
4、有权要求乙方在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间和合作区域内就此项赞助为双方合作的唯一性和排它性。
5、甲方名称将以“独家冠名赞助”出现于活动全程背景板显著位置;
6、启动仪式上,甲方代表与主办单位领导并列入座贵宾席位;
7、启动仪式上,安排甲方代表致辞;
8、城博会举办期间,邀请甲方代表与市建委、市教委、市科协领导及嘉宾共同为获奖青少年颁奖;
9、甲方可免费在“第五届城博会?青少年低碳生活主题展馆”进行相关主题展示(具体展出物品、面积、形式等与组委会协商)。
10、展板背景板甲方将以“独家冠名商”出现于显著位置;
11、城博会相关资料上印有冠名单位的名称和LO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