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下面是2018年学校清明节通知,请参考!
各院、处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2号),学校决定清明节放假调休时间为4月5日至7日。具体安排如下:
一、4月5日—7日放假调休。4月8日(星期日)教职员工正常上班,学生正常上课。
二、原安排在2018年4月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整到4月8日(星期日)上,原安排在4月7日(星期六)的课程正常进行,原安排在4月8日的课程停上。各院务必将以上放假安排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不得出现教学事故。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要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安全。请各单位将2018年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4日前通过学校办公自动化系统报送(登录OA系统首页,点击“2018年清明节值班表报送”,填写相关内容)。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结合我校情况,现将我校2018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放假时间安排:
清明节:2018年4月5日至4月7日,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四)为法定假日,4月7日(星期六)为双休日,4月6日(星期五)调休。因调休,4月8日(星期日)正常上班,补上星期五的课。。
2、为了稳定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各单位不得擅自提前放假,教师不得随意调停课。请相关职能部门、各学院加强节前教学秩序巡视工作,对出现的情况及时汇报和处理。
3、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课程表的安排上课,不得串班听课,请任课老师和辅导员严格管理。
4、放假期间,保卫处加强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以上通知请全校师生严格遵照执行。
三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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