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绩效管理制度的建设思路
(1)总包项目部成员。主要负责项目实施,包括:
1)项目执行管理层面,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试运行)经理。
2)职能部门委派至项目人员,包括:采购工程师、费用控制工程师兼项目财务会计、HSE工程师、质量工程师、项目秘书、费用估算工程师。
3)设计层面参与项目人员,包括:专业负责人、设计人员。
(2)项目分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分包,包括:设计分包商、施工分包商、设备材料供货商、其他类技术服务商的项目执行团队。需要注意的是,投标团队、工程总承包项目部都是临时性的组织,采取矩阵式的项目管理模式,投标团队成员、项目部成员都由各职能部门选派。职能部门是项目部的人力资源、项目技术水平的重要支持和保障,因此只有职能部门选派合格的人力资源到投标团队、项目部,才能保证项目的成功。为了保证职能部门选派至投标团队、项目部成员是合格的人力资源,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绩效管理与激励必须考虑部门的利益,可以采取投标团队成员、项目部成员的绩效管理等级纳入派出部门的人力资源培养和专业技术建设的考核,并作为依据,根据部门及负责人季度和年度绩效管理中(多)项目管理支持与服务的比重进行定量统计核算。同时其产值由部门负责人统一进行分配。这样才能保证部门每次都派遣合格的人力资源到投标团队及项目上,从而保证每次投标的成功,以及每次项目实施的成功。对于项目成员除了核算其产值外,还应核算其奖金。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绩效管理奖金基数及各人员奖金比例的设置
2.1项目前期经营阶段
项目前期经营阶段的成功是以是否中标为评判标准的。项目不中标,则不发放奖金;项目中标后,则要考虑给予项目前期经营阶段参与人员(市场经营人员、项目信息提供者、投标团队)发放奖金。对于信息提供者的奖金基数及比例的设置要综合考虑合同额度、项目的特性(战略项目、特殊/重大项目、一般项目)、规模、对设计院的战略意义、回款以及信息提供者的身份(设计院领导、市场经营人员、设计院其他人员、设计院外部人员)等因素,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设置几个不同的档级比例。对于项目投标团队的奖金基数及比例的设置要综合考虑项目的利润率、每个人基于岗位的价值与贡献度、回款等因素。WRY设计院项目投标团队的奖金基数采用的是项目的'净合同额度。所谓净合同额度是指总包合同额度减去分包合同额度后的额度。对于二次续约的项目还要考虑原项目执行管理团队,包括项目经理、设计经理、施工(试运行)经理的贡献,拿出一定比例进行奖励。还需要注意的是,奖金的发放必须以回款为前提,随回款发放,这样一方面,可以保证设计院的利益;另一方面,可以强化项目前期经营参与各方积极加强回款,保证设计院现金流。
2.2项目合同执行阶段
项目合同执行阶段的成功是以项目管理实施成功、项目实施成功为评判标准的,其最直观的就是项目的利润率达标。在奖金基数的设置上,必须充分考虑项目的成本,在项目目标责任书中约定项目目标成本,项目实际成本高于目标成本的,即项目利润率不达标的,则项目奖金为零;项目实际成本小于等于目标成本的,即项目利润率达标的,则要考虑给予项目合同执行阶段参与人员:总包项目部成员、项目分包商团队发放奖金。WRY设计院项目奖金基数采用的是总包合同额度减去实际成本后的额度。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项目实际成本并不是越小越好,它是以不损害设计院品牌、不牺牲业主利益为前提的。对于实际项目实施过程中,确实通过项目管理方法控制成本较好的项目,应该给予项目部额外的奖励。在个人奖金比例的设置上,必须充分考虑设计院对项目整体的考核评价结果,以及项目部成员每个人基于岗位的价值与贡献度,这两个系数要综合运用,可以根据每个设计院的实际情况设置,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奖金的发放必须以回款为前提,这也是保证设计院利益和强化项目经理积极加强回款,保证设计院现金流的需要。对于项目分包商团队的奖励,可以根据总包项目工程特点,设备材料的特性与供应周期以及业主对项目进度节点要求的严格程度,在分包合同中进行约定,按照分包合同额度,提取一定比例,对分包商进行进度、现场安装调试配合以及质量、安全等考核。
3结语
转型升级中的设计院,其经营与管理都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业务上从单一的设计咨询业务,逐步发展为工程总承包业务;组织结构上建立矩阵式的项目管理组织结构,以适应项目管理的需要。在组织变革的过程中,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而设计院人员本身为高度智力密集型人群,如何有效地激励从业人员,从而保证设计院转型升级战略的实现。需要从绩效管理制度上予以保障,只有建立了符合设计院当前实际发展所需要的绩效管理制度,才能从真正意义上通过绩效管理与激励调动全员参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的积极性,从而才能保证设计院战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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