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寿险需求影响因素分析论文(2)

时间:2021-08-31

(四)营销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人们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弱,保险行为就被动,反之则主动。在保险发展初级阶段,居民保险知识缺乏,甚至仍有些人不知道保险和保险产品,更不要说对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内容的了解。此时,只要借助有效的营销手段,就能让潜在需求有效化。如采取营销体制创新,拓宽营销渠道,传播普及保险知识,让保险深入人心,则能显著增加保险需求。1992年引入美国友邦营销体制后,我国保险业以35%以上的年递增率的长期高速增长。保险营销员从无到有,十来年就发展到目前130多万人,是他们开拓了银行、邮政、网络、电话等营销渠道,以及各种营销手段和方法创新,是他们创造了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奇迹和各种神话。当然,尽管最不受欢迎的营销手段是业务人员上门推销,但目前大多数保险公司产生业绩的主要手段仍是业务人员上门推销。

(五)人口因素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人口因素的影响具体表现在总量和结构。人口总量是形成寿险需求的基础,众多的人口数量标志着潜在保险市场巨大。人口结构决定了寿险的有效需求及差异。现代社会人口的老龄化、家庭结构趋小及多样化的趋势,将带给商业寿险较大的发展空间。首先,人口老龄化已成为世界各国人口结构变化的总趋势,在社会保险和企业年金保险一定时,随着老年人口所占比例上升,对寿险商品的需求也将上升。因为,寿命延长所造成的人口结构老龄化也是一种风险,寿命的延长意味着一个人年老退休后生存的时间更长了,所需的养老费用也就更多了,那么,老年人不得不更多地依靠自己年轻时的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以对付活得太久的风险。

  其次,在人口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家庭结构也是影响寿险需求的因素。家庭成员越多,老幼相扶、相助和相养的功能就越大。在社会经济不很发达时,家庭则是最有力量的保障。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的细化和人口迁移的频繁,家庭结构的日益趋小和单一化,核心家庭由夫妻及其未成年子女组成,人数较少,经济条件较好、家庭成员教育水平较高,而单亲家庭增多,家庭成员之间的相互扶助作用很有限,传统家庭的保障功能大大减弱,以往“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想法变得越来越不现实,人们越来越依赖于社会化的办法来解决自己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因此,在社会保险与企业年金保险一定水平下,商业寿险就成为家庭未来保障方式的首选。

(六)社会经济、政治、法律和文化发展环境对寿险需求的影响

  1.经济体制与政策

  保险业是社会经济政策敏感度很强的一个行业,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的变化将对保险需求产生直接的影响。首先,不同经济体制下,承担风险的主体不同,商业保险需求差异就很大。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是承担风险的主体,不仅把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包下来,甚至还为其亲属提供了不同程度的社会保障。那时的商业寿险需求很小。市场化改革后,个人成为承担风险的主体,生老病死问题必须个人自己解决,企业年金保险和个人家庭的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就自然成为个人家庭寿险需求的必选。可见,体制变迁使承担风险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创造出来巨大的商业保险需求。

  其次,经济政策和发展规划对保险需求影响巨大。如中国改革开放后藏富于民政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的实施,则整个社会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在持续提高条件下,居民可支配收入不断增多,培育了较强的消费能力,大量中间层的形成,引起消费结构、消费方式的变化。中间阶层已是保险消费的主体。另外,如中国构建和谐社会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对保险需求的影响也是明显的,因为,构建和谐社会,有利于增加对保险的需求。一是引起政府和民众对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社会风险等风险问题的重视,并增加保险供给能力的投人。二是保险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可以发挥自己特有的社会功能,从而为保险业的发展带来机遇。

  2.社会保障制度

  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直接影响到商业人寿保险的需求。以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为主体的国家年金、以企业团体养老保险的企业员工福利计划为主体的企业年金,以个人储蓄性商业养老保险为主体的个人年金的“三支柱”社会养老保障体系逐步确立,目前,已成为员工退休后生活质量能与时俱进的坚强基石。今后,随着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广覆盖低保障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为社会成员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不足部分必然要通过企业年金和个人年金解决。

  从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演化和发展改革经验看,各国由于政治经济制度、经济发展阶段、价值取向、法律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社会保障的内容体系各有差异,但减轻政府财政负担的,广覆盖低保障的改革方向却是一致的。因此,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深入,会刺激企业员工福利保险计划和个人储蓄性商业保险的大量需求,为商业保险开辟广阔的市场空间。

  3.税收政策

  税收政策能左右保险购买行为,税收优惠政策会刺激保险需求升高,反之降低。通常做法是税法规定投保人所获得的保险赔偿金或补偿,免缴个人所得携,以及采取减免或延期赋税的办法来刺激对保险商品的需求,促进保险业的发展。如对于企业交纳的团体保险费税前列入成本,对于个人用于交纳年金保险费的收入给予税收减免或延期至年金给付时征收。另外,国家给予那些积极参与国家社会改革管理的保险公司税收优惠政策,激励供给间接的刺激了保险需求。显然,税优政策对保险当事人双方的好处是明显的,对企业和政府的好处更是长远的。

  4.金融政策

  具有储蓄性质的人寿保险受金融政策的变动影响较大,金融政策的稍微波动将影响到人们在保险商品与其他金融商品间的选择。这主要是通过利率的波动对保险产品价格的影响来影响需求的。在寿险产品定价过程中主要的影响变量分别为预定利率、预定死亡率和预定管理费率。其中,各公司的预定管理费率基本稳定,而死亡率在生命表统一的情况下,这两个变量就是一定的,此时寿险产品的预定利率就成为决定寿险产品价格的主要因素。

  当然,放宽保险资金运用限制,鼓励保险与证券、银行间的合作,推进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保险市场间的互动等一系列金融政策的出台,无疑也会使新型投资保障兼具的寿险产品比一般其它金融产品具有更多的波动性。特别是在混业经营趋势下,影响寿险需求的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影响机理更加复杂,需求也更复杂多变。

  5.产业政策

  产业政策对寿险需求的影响巨大。如Stalson把美国19世纪60年代寿险业的巨大发展归功于政府有力的产业引导。二战前,美国保险产业结构单一、国际化程度很低,是典型的内向型发展模式。二战后,美国采取了充分对外开放的国际化政策和一系列产业引导的发展战略。因此,尽管美国的保险发展历史不长,但发展速度非常快,到19世纪90年,美国不但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而且还是世界六大再保险中心(百慕大、英国、德国、瑞士、法国)之一,保险产业十分发达。另外,韩国学者Kim认为韩国60--70年代寿险业的飞速发展,并很快跻身世界寿险业先进国家行列的原因,也主要得益于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前,我国强制停办保险20多年,那段时期保险业发展倒退,有需求无保险,-恢复保险后,长期以35%年增长率快速发展。强调科学发展观后,中国保险业努力培育自主创新能力,一系列既能满足日益多样化消费需求又适应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又有利于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产业政策不断出台,无疑对推动整个保险业结构的升级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意义重大。

  6.法制环境

  保险是保险公司对未来事件的承诺,如果寿险公司届时不能履行承诺,则被保险人不仅失去支付的保险费,而且也无法获得应该得到的保障。因此,大多数国家对保险经营的组织形态、财务状况等从制度和法律方面进行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监管,保证保险人合法经营,切实保障投保儿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利益。如通过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度,把一些无竞争力的经营者排除在市场之外。对投资的限制能减小保险经营的风险,从而增加对保险的需求。

  因此,法制环境的完善程度,如市场经济的法制化进程、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对企业的约束从经济层面上升到法制层面等,必然会导致市场经济的成熟与发展,法制化的市场经济必然会使保险有效需求增加。另外,执法部门对保险合同纠纷的正确处理,甚至消委会和新闻舆论部门对公众的保险意识的正确引导,以及对不同保险公司的信誉及险种的评价和推荐的公正透明与合理化,均会诱发保险需求的扩大。

  7.文化意识

  文化方面主要指一个社会中人们的习俗、宗教信仰、道德规范、价值观念等。一个国家特有的社会文化环境可能影响人们对风险的态度以及对所面临风险的管理措施,从而对寿险需求产生影响。观念习俗等方面的因素多通过对消费者需求偏好的改变来影响需求。这些影响因素内容十分广泛。

  保险的基本功能是分散风险,提供保障,但不同文化意识下,保险需求差异较大。在东亚一些国家,由于居民崇尚勤俭和倾向较安定生活的文化意识,通常把保险看作储蓄保障工具。而同处在亚洲的一些中东国家居民,由于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保险被认为是不合适的,因此需求极小。西方国家居民由于祟尚个人自由和注重自我救济等价值取向,对保险需求较大。

  不同文化程度者对风险和保险的认识不同,保险的平均购买份数也不同。受教育程度越高其保险需求越旺盛,具有较高文化程度的人对人寿保险需求敏感度较高,而迷信、愚昧的人可能相信神灵保佑,却不相信风险的客观存在,祈求神灵保佑则是其主要的风险管理办法。此外,在一个大的文化之中可能包括一些较小的亚文化群,不同亚文化群的人虽同属一种文化,但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如不同职业的人其保险需求不一样。从事危险工作的人们,可能比其他人更需要人身意外保险。来自相同的亚文化群体、相同的社会阶层甚至同一职业,但有不同的生活习俗的人也有着不同的保险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