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理论基础论文

时间:2021-08-31

  摘 要:简述人文关怀的道义和刑罚谦仰性,分析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实践诉求,司法社工在协助开展矫正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刑人员及其亲属。论述福利多元主义对社会工作和社区矫正的启示,社会工作协同下的社区矫正工作创新机制。

  关键词:社会工作;社区矫正;福利多元主义

  社会工作注重人性的关怀,纵观人类历史的变迁,人文关怀的道义促进重刑主义渐变并趋于刑罚谦仰性,为此,影响到社区矫正的形成和发展并为其理论提供溯源。

  一、人文关怀的道义和刑罚谦仰性

  人文关怀的道义从古希腊罗马时代到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既彰显人性的光辉价值,又充斥个人自我意识的张扬,人文关怀的道义重视人的价值的存在,以个人的自由、平等、幸福为价值诉求。人文关怀的道义彰显价值引领的功能。塑造了公平与正义的价值元素。促进现代刑罚观念和制度较多的融入恢复性司法的精神。

  从社会学看刑罚,刑法是从侵犯社会行为并对其惩罚所保障社会秩序的职能。基于刑罚虽具有的司法属性与社会属性,进而和社区矫正交集的契合。社区矫正逐渐摒弃传统重刑主义趋于刑罚的人性发展,彰显刑罚的谦仰性。社区矫正反映出刑罚谦仰性的趋向。刑罚谦仰性符合人文关怀的道义。刑罚谦仰性体现出从传统重刑主义到刑罚轻缓化的过程,也是影响服刑人员矫正修复社会关系,回归社会的过程。社区矫正反映出刑罚个别化趋势。理性主义刑罚观指出,“为实现刑罚公正,必须在贯彻罪刑相当原则的同时考虑罪犯个人情况,刑罚适用应当有一个综合评定标准”。这种刑罚个别化观点在社区矫正表现的较为明显,比如,对服刑人员个案工作方法和个案评估方面。

  人文关怀的道义视角下社区矫正与社会工作的契合有着密切的渊源和共性。考察西方工业革命之初,慈善人士通过济贫扶困贫民,视为现代社会工作之首创之举。历经岁月发展,塑造“以人为本、助人自助”的理念取向。为此,人文关怀的道义助推社会工作的发展,进而引导社区矫正领域、介入犯罪人群管理与服务。人文关怀的道义就是:“把人真正当作人来对待。”比如,萨特所秉持的观点“存在主义的人道主义”。认为人在从事社会活动过程中自由与责任并重,不可割裂。从存在主义哲学思想可以追根溯源发现对社会工作理论的渊源。存在主义理论根基契合社会工作者职业精神和价值取向。“在存在主义看来,社会工作是一种帮助他人寻求一种有意义的存在方式的艺术。”存在主义理论基点,例如存在、本真性、自由和责任、焦虑等元素构建的理论架构,对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产生极大的作用。实务中社工人员在与社区服刑人员沟通时,评估的元素,诸如自由与刑罚、责任与选择等,利于积极引导,重塑社区服刑人员的'人生信念,更利于顺利修复社会关系和回归社会。

  二、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的实践诉求

  矫正人员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公民,又是服刑人员。作为公民而言,其权利在社区应得到保障。为此,“为教育罪犯认罪服法、真诚悔改,早日回归社会,实现特殊预防的目的,各国的刑事法律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基于罪犯特定身份而拥有的权利”。为社会工作参加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社会工作如何介入实务,社会工作在处理不同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群体过程中,专业方法具有较多的技术优势。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领域服务服刑人员等主体的需要,工作项目较为丰富,发挥的平台也较多元。实务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司法社工在从事矫正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服刑人员及其亲属。基于平等的原則。在实务方法上通过叙事治疗的方法,“叙事治疗是一种研究我们如何理解世界的方法”,了解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和社会关系情况,引导服刑人员重塑人生的信心,从心理上唤醒人理性的良知和生活的信念,并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进行矫正和服务。

  (二)司法社工在从事矫正过程中以优势视角理念,为服刑人员增量及实现自我增能,帮助服刑人员纠正犯罪行为和心理偏差,培养积极乐观的精神风貌和人生追求。优势视角认为“案主应被视为是有能力、有价值的个体”,司法社工应考量服刑人员的角色考察其人生的经历和体验,同服刑人员建立协同和突破困境的陪伴的关系,寻找阻碍服刑人员回归社会的原因,助力其融入社会而消除不良因素的困扰。

  (三)司法社工协助司法人员设计矫正方案应体现“人在情境中”的理念。社区矫正领域的实施方案,传统上较少关注服刑者配偶、父母、子女、邻里和社会上对其有影响要的人。在罪犯服刑之初,其亲友及周边的过去的熟人往往觉得丢人,处于尴尬的状态。据美国相关资料研究发现,在服刑期间如果家庭和其保持联系,给予关心,会稳定罪犯情绪,出狱后也不容易再犯。为此,司法社工需要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工作,取得其家人支持,并开展为其家人提供支持性服务,正如陆游所言:“汝果欲学诗,功夫在诗外。”

  三、从福利多元主义看社会工作介入社区矫正工作

  社会工作参加司法矫正工作,在与修复犯罪人群的社会关系和促其回归社会,并以法律为准绳,从矫正对象的现实需求,依法为其提供合理福祉,助力服刑人员构建美好幸福的生活。探讨社会福利和社会政策中的福利多元主义,以其理论来考察对社会工作参与社区矫正的意义,具有启示作用。

  (一)福利多元集合对传统福利模式的影响

  从世界范围来看,各国从法律维度明确规定社区服刑人员具有的公民权利,“尊重罪犯并将其平等地视为社会一份子”此观念是国际发展的趋势。对社区矫正的工作而言,服刑人员接受刑罚制裁并被在国家治理层面限制其某种责任和义务,也可以在合法权利范围内表达自身诉求的自由。从国家层面,社会福利作为一项最基本、直接的社会制度。福利多元集合的理论对传统福利模式产生极大地影响,具有重要的价值。其摒弃了以国家为福利制度唯一主体性,既突出国家的安全保障又动员个人就业、家庭和社区等寻求保障意识。为社会政策设计了相关制度的创新模式,以社会多层面力量综合考量福利供给的分配问题,对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机制改革具有直接的启发作用。

  (二)社会工作协同下的社区矫正工作创新

  福利多元主义是社会治理背景下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新理念。社会学家郑杭生认为,“社会学是关于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社区矫正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探讨福利多元主义的理论及其逻辑,有利于对社会工作参加社区矫正的开展,明确福利多元主义在社区矫正工作的定位,对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大有裨益。当下,社会工作方兴未艾,理论与实务相结合,探讨社会工作与社区矫正的契合,为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提供样本分析。结合我国的相关法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征求意见稿)》规定,建立和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帮助服刑人员融入社会,回归社会,社会治理的重要任务。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期,单位福利渐于隐退,市场竞争加剧,社会风险加大,罪犯人群面对的困境更多。借鉴福利多元主义,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志愿性、个体等力量的介入,通过服务在社区矫正、帮困扶助中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队伍,对社区特定人群开展心理矫治、教育帮扶。利用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弥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人手不足、心理矫治专业性不强等问题,有效提升司法行政部门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提高特定人员的矫治效果。

  参考文献

  [1]张昱。矫正社会工作[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

  [2]何雪松 社会工作理论[M]。上海:格致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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