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气”关系作为宋明理学追问的一个重要哲学问题,是宋明理学的一个重要学派特征,是宋明理学家都必须回答的一个基本问题。而《周易》作为整个宋明理学主要思想来源之一,为宋明理学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提供了建设性的意见。作为理学一派之集大成者,朱熹自不能例外,“理”“气”关系贯穿其思想之始终,“是整个朱子哲学的生发之源”,而其对“理”“气”关系问题的回答亦主要来源于《周易》。虽然从其关于“理”“气”关系的思想的学脉直接承受上来看,主要是受到周敦颐《太极图说》“无极而太极”和张载“理”“气”思想的影响,但是不论是周敦颐,抑或张载,其“理”“气”思想直接承源于《周易》却是毋庸置疑的事情,如周子《太极图说》中“无极而太极,太极动而生阳,动极而静,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所展现出来的“太极”、“阴阳”理论,受到《易传》太极生两仪及“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思想影响是十分明显的。又如张载之“太和”之气、“一物两体”理论等都与《周易》直接相关。朱熹虽然对张载之“太虚即气”理论多有批判,然对其“一故神,两故化”却多有赞词。且朱熹亦有自己的易学著作,如《周易本义》、《易学启蒙》,以及《朱子语类》等,可见他对《周易》颇为重视。因此,说是朱熹的“理”“气”关系思想受到了《周易》的影响,是完全合理的。就“理”“气”关系在朱熹易学中的地位而言,他是以“理”“气”关系为框架来融摄“象数”和“义理”两派,从而终成就其“集大成者”的学术地位,故余敦康先生有云:
“朱熹以太极为理,以阴阳为气,把太极阴阳之妙归结为一个理与气的关系问题,理属于形而上之道,气属于形而下之器,二者不离不杂,由此建构了一个包容性极大而可以集象数与义理两派易学之大成的理论框架。”
仁,卫,有鉴于朱熹“理”“气”关系在其易学思想的重要性,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对朱熹易学中的“理”“气”关系思想展开论述。
一、“易”即“道”
朱熹认为“易”不仅仅是指《周易》一书,尤其是不仅仅指由孔子所确立的、以《易传》为内容的易学思想,“易”包含天地万物之理,他将“易”分为四种:“有天地自然之易,有伏羲之易,有文王、周公之易,有孔子之易。认为,在今本《周易》所包括的内容,即伏羲易、文王周公易和孔子易以外,“易”还有另外一种存在形式,即“天地自然之易”;即便是在今本《周易》之中,“孔子之易”亦只是其所含三种“易”的思想形式之一而己,且就这三种形式而言,存在着内在的分别。
二、“理”与“气”
通过上文我们己经获知朱熹的“易”是指“道”,而且此道不是别的道,是“阴阳”之道,且朱熹认为,“道”即“理”,“阴阳”是“气”。
“阴阳迭运者,气也;其理则所谓道。”他不仅认为“阴阳”是“气”,而且是“一种气”,既然是“一种气”,则所谓的“阴阳”,就只不过是“一气”之进退屈伸而己,故他说“阳之退,便是阴之生。不是阳退了,又别有个阴生。而既然“道”是“阴阳之道”,那么“理”“气”又是一种什么关系呢?他认为,“理”是气之理,“气”是理之气,无理则气不能存在,无气则理便没有凭依处,“理”与“气”是一种“一而二”的关系。“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理又非别为一物,即存乎是气之中;无是气,则是理亦无挂搭处。然“理”与“气”毕竟不是一回事,它们彼此之间是有根本区别的,“理”是无形象的存在,而气则有形象。
三、“道具于阴而行乎阳”
就“理”“气”而言,“理”是“阴阳”二气之理,是“一阴一阳”运行的所以然,而“阴阳”二气的迭运,便为理,故“动而生阳,亦只是理;静而生阴,亦只是理。”叫因此,“天下未有无理之气,亦未有无气之理。
就“阴阳”本身而言,“阴阳只是一气”,因此可以“做一个看”,而“阴阳”既名“阴阳”,便体现了“一气”的两种不同表现形态,因此又可“做两个看”。且阴阳之理具有普遍性,“天地之间,无往而非阴阳,一动一静,一语一默,皆是阴阳之理。
然而“阴阳”二气之间到底是一种什么关系呢?
朱熹认为,“阴阳”就其为“一气”而言,只是“一气”之动静两种不同表现形式,阳动阴静,动者为阳,静者为阴,且“动极而静”、“静极而动”,阳动极则为阴,阴静极则为阳,表现为一种阴阳变化、二气流转之形态,然究其实,只是“一气”流转之两种不同存在方式而己。然“一气”毕竟有动静,分阴阳,且阴阳二气有不同的作用效果,故“阴阳”又是相分而言,朱熹认为阴阳的`主要分别有:“阳主生,阴主杀”、“阳先阴后,阳主义,阴主利”、“阳大阴小,阳得兼阴,阴不得兼阳”、“阳施阴受”等。
因此,朱熹便认为“阴阳”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形式:“流行底”和“对待底”。
四、“易只是个阴阳”
朱熹认为,整部《周易》是对“阴阳”的摹写,他说“易只是个阴阳。庄生曰‘易以道阴阳’,亦不为无见。如奇藕、刚柔,便只是阴阳做了易。m[s7ma}这是从其本源处说出了《周易》的理论来源,然而“阴阳”亦只不过是《周易》整部书的一个理论基石而己,具体到整本书,却是从“阴阳”这个理论基石推出来的,因此他说:“若只就一阴一阳,又不足以该众理,于是错综为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艾。初只是许多卦艾,后来圣人又系许多辞在下。m[s]may而《周易》又是如何具体摹写“阴阳”,并从“阴阳”中推出的呢?
主要表现在《周易》的一些基本构成要素是通过对“阴阳”的摹写而产生的。这其中包括奇偶阴阳之艾、画卦、交易和变易原则①等,下而就从这两个方面进行论述。
由上可见,朱熹认为《周易》的一些基本观念都是以“阴阳”理论为基础而展开,甚至可以说整部《周易》也只是在讲述“阴阳”之变化,故他认为“易只是个阴阳”。
结语
综上所述,我们通过从四方而的论述,可以发现,朱熹易学思想是建立在“理”“气”关系基础上的,而对“理”“气”关系问题的解决,又多凭借《周易》之概念和思想,因此在朱熹那里,“理”“气”思想与其易学思想其实是一种水乳交融的关系。如上文“易即道”节所述,他将易学与借以建立理学的“理”“气”概念做了一个很好的互释;又如他认为构成《周易》的基本元素,如阴阳艾、数等,可以从“理”“气”中衍化出来,而且《周易》的内在运行原则,如“变易”原则和“交易”原则,也是从对“阴阳”关系的摹写而确立的。因此,就其学术史之意义而言,他不仅将“易”等同于“道”和“理”,确立了《周易》在理学中的根本性地位,而且认为从“理”到“气”,到“易”,是一个自然衍化之过程,使“易学”成为“理学”发展演化的一个重要环节。需要说明的是,本论文对此只是作了一个初步的探索性的研究尝试,或有不周详之处,尚望方家不吝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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