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重大传染病应急预案

时间:2021-08-31

  一、检验科实验室人员应熟悉并严格贯彻执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并根据传染病预警分级做好相应准备。

  二、当检验科工作人员接到相关科室发现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例电话通知后,立即报告科主任,同时指定专人严格按相应预警着装(戴口罩、眼罩、穿防护服、脚套、戴乳胶手套),并从指定消毒通道进入隔离观察室采样。

  三、将检验结果电话通知相关科室。

  四、当相关科室根据实验室检验及其他相关检验结果,排除疑似病例后,负责采样和检验的实验室工作人员方可按要求脱去防护着装。

  五、当相关科室根据实验室检验及其他相关检验结果,不能排除疑似病例,则按我院传染病疫情网直报系统,将疫情上报医务科、主管业务院长和西城区疾病控制中心。

  六、经有关专家组会诊,仍不排除疑似病例或可做出确定诊断后,则按有关要求,相关工作人员就地隔离,检验科严格进行终未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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