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三则案例的思考论文

时间:2021-08-31

  笔者最近偶获三则案例,思忖几日,感受颇多,深觉育人工作是一项智慧而艺术的事业。

对三则案例的思考论文

  案例一:一天,刘老师班上的小军同学放钱的皮夹子不翼而飞了。于是,刘老师照例把全班同学集合起来,问:“有谁看到或拾到小军的皮夹子?”大家都说没有。刘老师只好又对大家说,如果谁拾到的话,立即归还给他。可大家还是异口同声:“没有看到。”这时刘老师又换一种口气说:“如果有人拾到了,现在不好意思拿出来,回家好好想想,明天早上送到我这里也不迟。”……第二天早上还是没有人送来。

  案例二:一位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王老师为了“侦破”班里一位学生丢钱的“案子”,发给班里每位学生一根一般长短的小棍子,让学生拿在手里并把手放在课桌下面。他说:“我这把小棍儿是施了法术的,谁拿了别人的钱,他的小棍儿会长长。”过了五分钟,他收回学生手中的小棍儿,收一根比一根,结果终于破了“案”——拿钱学生的小棍儿比别人的短了一截儿,因为他怕自己的小棍长长就暗中掐了一截儿。

  案例三:我校周老师班上一位同学的20元钱不知被谁“借”走了。周老师让大家围绕下列问题进行讨论:①假如这20元钱是我丢的,我会怎样?②如果谁拿了或拾到了,不归还给失主,这是一种什么行为,发展下去后果会怎样?③如果犯了错误现在应怎么办?大家踊跃发言,各抒已见,讨论很热烈。

  在此基础上,周老师发给每人一张小纸条,事先讲清楚,如果你没拿这20元钱,使在纸上写“我没拿”三个字及自己的名字,如果你认识了自己的错误便写,“我错了”。写的时候不准互相看,同时老师绝对保密,你自己认识了错误,老师绝不追究,只要以后下决心改就行。果真,一个同学在纸条上写着“我错了”三个字,并主动向班主任讲了事情的经过,把钱物如数还给了丢钱的同学。

  思考

  可以肯定班主任处理这种事的目的无非有两个:一是要弄清事情真相,二是要教育学生。面临的问题则是如何使“拾”东西没有归还的同学既不失“面子”,又受到教育。“案例一”中的刘老师采用的是提问式,三次发问,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三部曲”,即先直截了当,继而委婉式,最后采用宽容的方式,结果当然是一无所获。因为这个“三部曲”是在一种常规思维支配下所进行的调查处理方式,学生对此习以为常,因而丝毫没有在学生中产生什么影响,尤其是那位拾到皮夹子的同学还会产生“会在全班同学面前丢面子”的危机感,他绝对不会在这种情况下自动交出皮夹子来。这种紧紧相逼的工作方法最终只会获得个适得其反的结果。

  那么“案例二”中的班主任王老师又怎么样呢?(教学论文 )一看结果,似乎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但再细细思量他的整个教育过程,很显然,王老师是以“骗”贯穿此中的,这是一种教育欺诈手段。学生将棒掐去一截儿,说明还是有自尊心的,他不愿意将自己“拿”钱的事在全班同学面前公布出来。而王老师却用“骗”的手法让他自己“露了馅”。也许,这位学生以后在同伴们面前再也抬不起头来了;也许,这位学生迫于王老师的“破案技术”暂时改掉了“拿”东西的毛病,但就在此日寸,他又从老师身上学会了“骗诈”的伎俩;也许,为了在全班同学面前树立新形象,这位学生表面上会积极表现,但等到诱惑一至,心底休眠的“病菌”又会再次被激活,重犯此错,长此以往,他将失去了和谐的“生长家园”,“无家”可归,形成病态的双重人格,到那时,可悲的是教育,受害的却是孩子。

  教育的功能在于引导、纠偏和提高。对于这些“拿”东西的学生,教育者既要保护他们的自尊心,又要诱发他们的内疚感,激发他们的正义感。为此“案例三”中的周老师采取了讨论和在小纸条上写三个字的做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前两个例子,老师让当事人处于被动、不平等的地位和紧张、失去安全感的氛围中,试想,被动、害怕、焦虑怎能使人思想上生出健康的种苗呢?“案例三”中的讨论,则淡化了教育痕迹,使这位学生处于和其他同学同样主动、平等的地位,在讨论中每位学生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教育和启发,特别是这位学生会从中受到心灵的触动和思想的感悟。而周老师工作的巧妙之处则在答应保密的前提下,让学生在小纸条上写三个字,因为小纸条对小学生来说本身就有一种亲切感,同时它又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这会使小学生即刻产生某种外在的愉悦;同时对“拿”钱的学生来说,由于经过了讨论这种体验,使他心灵深处产生了某种内在思想撞击,而获得某种类似于正义战胜邪恶的内在愉悦。因此,他的认错自然是呼之欲出,水到渠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