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社会已经从生产社会进入到消费社会,消费模式发生了质的变化,消费不再仅仅是一个经济的、实用的过程,而是一个涉及文化符号与象征意义的表达过程。法国社会学家鲍德里亚指出,“财富的数量和需求的满足,皆不足以定义消费的概念:它们是一种事先的必要条件。消费并不是一种物质性的实践,也不是‘丰产’的现象学,它的定义,不在于我们所消化的食物、不在于我们身上穿的衣服、不在于我们使用的汽车、也不在于影像和信息的口腔或视觉实质,而是在于,把所有以上这些(元素)组织为有表达意义功能的实质;它是一个虚拟的全体,其中所有的物品和信息,由这时开始,构成了一个多少逻辑一致的论述。如果消费这个字眼要有意义,那么它便是一种符号的系统操控活动。”鲍德里亚言称消费是“符号性活动”,符号消费成为后现代社会的一个新特征。那么,消费的本质是如何发生蜕变的呢?一个首要的前提就是物必须成为符号。物具备了除使用价值之外的符号价值,也因此而承载着无限的社会意义。物的演绎与生命轨迹,使得今天的消费呈现出更加复杂的本质。
一、物的世界与精神世界
《现代汉语大辞典》对物的含义作了三种解释:① 东西;②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③ 内容、实质。《说文解字》云:“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於牵牛。故从牛,勿声。”由此可见,在汉语中,“物”大体是指所有事物的总称,有时也包括人在内。而在本文中笔者采用狭义上的“物”,即不内含人在内的所有事物,尤其是指由人所创造的产品、东西。“物”分为自然物与人造物,山川河流、花鸟鱼虫等属于前者,石磨斧头、房屋车辆等属于后者。无论是在蒙昧的原始社会,还是在技术不发达的传统社会,人所创造的原始的、粗陋的、功能简单的工具或物品,都构成了不同于人的世界的“物的世界”。从某种程度上说,假如人不生存其中的话,物的世界就是一个无声响的、无生命的、无意义的寂静世界。甚至由一系列“物”的总和所构成的“东西”也不能称之为“物的世界”,因为“世界”是关乎人的时间空间概念。也就是说,“物”甚至不能被命名,这不是虚无主义的倾向,也不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而是人类自我意识诞生之后的特殊性。到了现代或后现代社会,人类制造了各种各样新奇的、数不胜数的产品,凭借着高技术不断使其加速更新换代,缩短其生死周期,产品激增之快甚至都无法为之命名、分类。鲍德里亚看到了科技主导着环境的变革,言称“物品的最具体的一面便是科技,因为科技演进和物的结构变化实为一体”。
二、物的符号价值与社会意义
从最一般的意义上说,任何物品都不仅是物质实体,而且是具有一定“目的”和“意义”的符号。从我们身边的衣食住行谈起。衣服不仅用于遮体,而且衣服的样式是性别区分的标志,有的体现男性的“力量”“粗犷”“干练”与“理性”,有的体现女性的“柔弱”“秀美”“依顺”与“感性”。衣服品牌的选择则显示了一个人的个性与品位。人对食物的需求是为了解决饥饿的问题,但选择到什么样的场合用餐则反映了一个人的身份与经济状况。同样地,住豪宅、开高级轿车,既是为了满足最基本的住行要求,也是为了印证一个人所隶属的阶层,所占有的地位与享有的权利。所以,我们周围的物不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而是以符号的象征形式成为文化的载体和工具,它承载着多层社会意义。玛丽·道格拉斯说,“食物是用来识别购买力的媒介,购买力级别分得越细越多,人们需要的食物种类就越多。空间也是如此。空间是服务于文化进程的一个元素,它的分类极富于含意:住房、面积、所在的街区方位、与其他中心的距离、特定的范围,这些都是支撑观念范畴的因素。衣着、环境和交通卫生也是如此。它们在时空的框架内提供了整套的区分标记。物品选择不断产生出特定的区分模式,要么强化其它模式。所以,物品是可见的文化。”我们所面临的不仅仅是一个物质世界,而且更是一个文化符号的世界。
三、消费的伦理本质与符号消费
简单来说,物品的占有与使用就是消费,但消费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消费”一词现在人们虽耳熟能详,但历史上含义颇多变迁。“消费”一词在我国最早出现在东汉王符的《潜夫论·浮移》,其中批评奢侈品生产者“既不助长农工女,无益于世,而坐食嘉谷,消费白日,毁败成功,以完为破,以牢为行,以大为小,以易为难,皆宜禁者也”。在这里,“消费”是浪费、消磨的含义。在西方,“消费”一词 14 世纪出现在《圣经》中,是指“毁坏、用光、浪费、耗尽”之意。可以看出一定时期内,对消费的理解含有贬义,具有正当与否的伦理评价的意味。根据《大不列颠百科全书》,消费是指“物品和劳务的最终耗费”。《牛津英语辞典》中消费的定义是:“通过燃烧、蒸发、分解、或疾病等花掉或毁掉;消耗和死亡;用完,特别是吃完、喝完;占去;花费、浪费(时间);变得憔悴、烧尽。”逐渐地,消费的贬义开始消退,成为与“生产”相对而言的概念。现代意义上的消费多是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给出的。《消费经济学大辞典》对消费的定义是:“生产的对称,社会再生产的基本环节之一,它指人们通过对各种劳动产品(包括劳务和精神产品)的使用与消耗,满足其各方面的需要,以实现人本身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过程和行为。”
对于自我来说,消费是人类主体自我实现的过程。在自然界中,人的生存能力远远不如其他动物。正是人类肉体的渺小与局限性使得消费物品成为一个必要条件。但人是智慧生命,靠自己的双手制作了所需要的产品。这些产品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因为人不仅有物质消费的需求,也有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而精神文化消费的需求是消费的最高层次,是人类发展水平的标志。现代人在满足了日常生活的基本需求之后,也即在追求了产品的使用价值消费之后,越来越多地把消费兴趣转移到产品的符号意义层面。从“物的消费”转向“符号消费”实质上是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消费的一种表现。消费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承载着如此多的任务,消费者把心理需求、社会期望和人生梦想等全部压载在它身上,产品由此变成了表达特定意义或多重意义的符号。符号消费表明了人们不再满足于产品的功能性消费,而要求进一步追求个性、身份、地位和荣誉的享受。在一定的限度内,它有利于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然而,当产品或物的符号象征性意义被无限扩大之后,当其获得了社会文化生命之后,就变得神通广大起来。人欲彰显自己的个性、身份、地位、财富和权力,只有借助于物才可实现。现在,人的本真价值已变得不再重要,而在于以何种方式消费了什么样的物。由此,产生了一种新形式的拜物教——符号拜物教,消费行为方式与观念发生异化,进而人的异化也如影随行般变幻出新的幻影。所以,尽管消费模式已经发生了质变,符号消费更加复杂与多变,但是驱除异化,引导消费,并使其成为实现人生价值与目的的载体依然是核心任务。在这个过程中,避免引诱消费,实现自主消费,人做自己的主人而非他人或自己意志的奴隶。适当地追求财富与权力是成人之举,过分地渴求不正当的财富与权力是害人之祸。身份与地位也并不代表一个人的全部,如果身居高位之人作了恶劣之事,让我们更为不齿。个性需要彰显,但也要适度。太过另类,无法融入到社会团体中,这必将是一个失败的人生。因为根据黑格尔的理解,个体只有在伦理实体中才能是真正的自我。
所以笔者更倾向于从社会学与伦理学的交叉互动中来理解消费,前者能为研究提供实证基础,后者则可分析人的伦理道德本质。消费其实就是自我实现的一种方式与载体,在消费过程中,破坏同时并生成着伦理文化,解构同时并建构着社会伦理关系与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