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承诺书十篇

时间:2021-08-31

个人承诺书 篇1

  为切实整治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问题,按照区委从严治党相关要求,根据《眉山市整治庸懒散拖问题“四个当天”制度》,结合本人承担的工作实际,特作出如下承诺,并随时随地接受监督检查。

个人承诺书十篇

  (一)日常工作,当天事当天毕,案无积卷、事不过夜。强化效率意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做到谋划在先、行动在前,不等不拖、快速高效推动工作,确保日常工作按计划推进,当天任务当天完成、当天文件当天办理、阶段工作按时完成。

  (二)群众办事,当天接当天处,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群众来信来访、行政审批、基层请示等事项,当天接件当天落实办理责任并进入办理程序,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确保办理及时,基层和群众满意。

  (三)上级交办,当天领当天动,重在执行、及时回复。对上级决策部署和领导交办任务,准确把握办理要求,不折不扣执行落实,严禁做选择、搞变通、变形走样;紧急事项随接随办、迅速办结,一般事项当天明确责任人、当天启动办理,办理进程和结果及时报告。

  (四)同级协作,当天应当天办,不推不诿、快速主动。对同级请求协作配合的事项,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一律不得推诿,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当天应承、当天启动办理,通力协作、迅速落实。

个人承诺书 篇2

  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书 教育是民生之本,办人民满意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要求和广大群众的期待。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规范教育管理,进一步优化教育发展环境,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徐州市26中学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严格依法治教。

  严格执行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学、依法治教,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二、推进政务及校务公开。

  加强和规范政务公开、校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公开教育行政机关政务及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职责、办事程序、工作流程和监督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教育收费。

  严格执行《徐州市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全面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做到公示时间及时、项目准确、位置醒目,严禁各种形式、各种名目的乱收费行为。

  四、坚持“阳光招生”。

  努力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尽力做到各级各类学校招生公开、公平、公正,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权益。

  五、落实惠民政策,完善资助体系,

  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

  六、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严禁歧视、体罚学生,严禁有偿家教、以教谋私,树立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的良好形象。

  七、提高服务水平。

  围绕服务群众“零投诉”目标,按照“为民、务实、廉洁、高效”的原则,改进工作态度,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八、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受理政风行风投诉,公开投诉电话,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对违规收费、教师师德失范等典型违规案例予以曝光,严肃查处教育系统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影响教育形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努力构建健康和谐教育。

个人承诺书 篇3

  为了使全县国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在社会上营造统一、公开、公平的税收政策环境,规范、高效、透明的税收征管环境,廉洁、文明、便捷的纳税服务环境,树立法治、服务、责任、效能国税机关形象,努力实现该局工作作风明显改进,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税收环境明显优化,国税形象明显提升,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马山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

  3月27日,马山县国税局每位干部职工签订了“五个不让” 承诺书,每位干部职工郑重承诺:

  一、不让领导布置的工作在自己这里延误。

  二、不让需要办理的事项在自己这里积压。

  三、不让各种差错在自己这里发生。

  四、压滤机滤布不让来办事的同志在自己这里受到冷落。

  五、不让国税部门的形象在自己这里受到影响。通过签订承诺书,促使全局干部职工人人重视效能建设、人人参与效能建设、滤布人人对效能建设负责,为建设廉洁、文明、效率、透明的国税机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个人承诺书 篇4

  个人承诺内容:

  根据国家、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制定出台的评审条件及要求,本人承诺在申报评审(或通过考试获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过程中诚实守信,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表》填写的所有内容以及其它申报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都是真实、准确、有效的。如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自愿取消本人评审(考试)资格,三年内不得再申报评审考试,并自愿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相关责任及后果,接受相应处罚。

  申报人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承诺书 篇5

  本人就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名;信用联社商住小区的购房有关事宜,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自愿参予购买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项目名称暂定:信用联社商住小区购房,同意推选购房代表。

  二、本人自愿委托购房代表行使购房实施方案中的职责。

  三、本人同意并执行购房代表制定、公示的各项规定和具体实施方案及以后与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并按规定将购房的款项存入购房代表监控的账号、户名:郴州市旭日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账号:xx

  四、本人未执行购房代表公示的操作方案、流程及开发商签订的有关协议内容,所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五、所购房屋原则上不允许转让。

  六、所选户型(在所选中的户型上签名,没有选中的打X,只能选一个)

  1、(五房二厅二卫)约188㎡, ( )

  2、(五房二厅二卫)约178㎡, ( )

  3、(四房二厅二卫)约168㎡—159㎡, ( )

  4、(三房二厅二卫)约140㎡—138㎡, ( )

  是否,购买地下车位分房时,如果所选户型已被选完,则自愿接受户型调整。

  承诺人:

  20xx年 月 日

个人承诺书 篇6

XXX单位或XX领导:

  本人XXXX年XX月XX日开始从事专业电工工作,并取得国家XX级电工资质,到现在已有XX年的从业经验。现本人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坚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谨慎作业。以上承诺作为我本人在今后工作中的刚性标尺,绝不违背。请XX单位或XX领导监督。

  承诺人:XXX

  xxx年X月X日

个人承诺书 篇7

  为满足河南晋煤天庆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要求,本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 本人已接受过安全教育培训,能够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遵守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能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保护他人不被伤害。

  二、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抵制违章管理,杜绝三违行为。

  三、主动接受各种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四、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着标准装上岗。

  四、不带火种进入生产区,不在非吸烟区吸烟,严格遵守防火防爆、禁烟禁火、交通安全等制度。

  五、不乱排废水、废气、废渣,不乱扔生活垃圾。

  我已经接受了入厂安全培训,完全理解了公司的基本安全规定,并承诺严格遵守,如果违反规定自愿接受处罚。

  单位(部门)名称: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个人承诺书 篇8

  根据《企业环保自律承诺书》、《部门环保守法承诺书》,我作为与污染防治设施相关的作业者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xx年修订)》、各环境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环境相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期间,保证不直排、不偷排、不漏排各类污染物。

  3、发现污染设备异常时,立即向部门责任者汇报,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现场污染控制和消除,确保无发生各类污染事项。

  4、主动接受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做到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确保环境质量改善。

  承诺部门:XXX

  承诺者(污染设备相应使用者):XXX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承诺书 篇9

  一、遵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实事求是,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二、不违反保密规定,对各部门、外部提供的相关数据,客户的资料严格执行保密守则。

  三、对客户及时受理,尽快办结,提高办事效率。

  四、遵守上下班纪律。不准无故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五、保持优雅环境,安静清洁,工作有序。不大声喧哗,随意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个人承诺书样本个人承诺书样本。

  六、树立中心形象,仪表端庄,服装整洁,不将个人情绪带到工作中。

  七、热情服务。对客户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使用文明用语,讲求方法,礼貌待人,全优服务,树立良好的团员形象。(党员个人承诺书)

  八、按照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立即进行办理;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引导到相关部室,做到不推诿。

  九、认真完成支行下达的各项任务,并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超额的完成任务。

  承诺人:

  年 月 日

个人承诺书 篇10

XXXX银行:

  本人入职于XX农村商业银行,从事 岗位工作,本人了解相关保密制度、法规和法律,知悉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本人因工作关系接触的客户个人金融信息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工作中在收集客户个人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循合法、合理原则,不收集与业务无关的信息或采取不正当方式收集信息。

  二、收集、保存、使用、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三、不将客户个人信息用于业务营销,对外提供等作为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先决条件,但如业务关系的性质决定需要必须预先取得客户做出相关授权或同意。

  四、不篡改和出售个人金融信息;

  五、不违规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查询或滥用个人金融信息。

  六、如违反规定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给单位和客户造成损害的,无条件接受单位的处理,如违法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