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递交法院委托书

时间:2021-08-31

  授 权 委 托 书

单位递交法院委托书

  委托人:  公司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受委托人:  职务: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因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反驳诉讼请求,代为出庭应诉,提起上诉,进行和解。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2011年1月8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内蒙古东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泉区分公司 公司地址:

  负责人人:  秦秀岚  职务:总经理 受委托人:  谢  伟 职务:法律顾问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我方与孙文因人身损害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谢伟的代理权限为:代为承认、反驳诉讼请求,代为出庭应诉,提起上诉,进行和解。

  此致 玉泉区人民法院

  委托人:内蒙古东达房地产有限公司玉泉区分公司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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