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州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
积分入学是指为进一步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以积分排名方式安排外来流动人员入户、子女入读公校。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广州荔湾区积分入学申请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一)来穗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有效期内《广东省居住证》连续满1年(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9日);
2、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
关于合法稳定住所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申请人或其配偶或随迁子女在广州市拥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地产证明、购房协议、宅基地证明、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等证明材料之一。
②申请人在广州市租赁住房的,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且已在市(或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房屋所在地街道(镇)来穗人员服务管理中心及其他授权办理备案机构办理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③在广州市服务单位提供的住所居住的,提供服务单位出具的`居住证明,以及单位宿舍用房产权、租赁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2)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职业
关于合法稳定职业是指:
申请人提供在广州市范围内(含在广州市登记注册的用人单位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的用人单位等)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土地承包合同、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最近一份须在有效期内)等证明材料之一;
或提供在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的营业执照或工商企业登记证(须在有效期内)。
(二)其随迁子女须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且尚未入学;
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须为当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申请材料
(一)积分申请材料
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指标认定及申请材料。
(二)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1、《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
2、其他相关材料请登录“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查看
申请流程
申请人必须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取得积分分值后,才能参加2020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申请。
积分制入学是按照《2020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见下文【分值表】),对申请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的同一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一定的分值,按指标体系表计算、排序,按积分由高到低顺序公示积分结果。
积分分值相同时按照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排名;在广州市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也相同时,按照在本市缴纳社会医疗保险时间排名。
(一)积分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4月20日前
网上申请系统: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现场递交资料时间:5月9日前
现场递交资料地点:居住所在街道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见下文【受理窗口】)
申请报名参加2020年荔湾区积分制入学(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即日起至2020年4月20日前须登陆“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申请积分或提出积分调整、积分异议,在收到预审通过的通知短信后于2020年5月9日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积分制服务管理窗口完成受理。
(二)积分入学申请
网上申请时间:5月18-29日
网上申请系统: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
现场递交资料时间:5月18-29日
现场递交资料地点:居住地所属街道政务中心受理窗口(见下文【受理窗口】)
申请人取得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积分后,应详细阅读并遵守本方案的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基本材料及积分材料后,在“荔湾教育信息网” (http://www.gzlwedu.org.cn)注册登录“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填报申请资料,上传资料图片,并在系统确认提交。
预审通过后,按规定下载打印《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表》,并持相关材料到居住地所属街道政务中心受理窗口递交。
(三)积分入学审核
时间:6月1-10日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组织各街道来穗服务中心依照“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系统”的信息资料开展审核,必要时组织区相关单位进行汇审。
(四)公示及申诉
时间:6月12-16日
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积分计算结果通过荔湾区网站、荔湾教育信息网、各街道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等渠道向社会公示,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于公示期间向原受理街道政务中心申请复查。
6月18日前,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将公示后无异议的积分申请人名单移交区教育局。
(五)公布招生计划
时间:6月24日前
区教育局在荔湾区政府网“荔湾教育信息网”公布今年荔湾区招收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公办学校和政府实行补贴的民办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并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名单进行公示。
(六)填报志愿
时间:6月26-28日
取得积分制入学资格的申请人于规定时间通过指定网站填报志愿。逾期未上网填报志愿视为放弃积分制入学资格。
(七)安排学位及学位确认
时间:7月2-3日
区教育局安排学位;按照来穗人员积分计算结果以及申请人的入学志愿进行电脑派位,优先招收第一批公示名单的随迁子女;招收完第一批公示名单的随迁子女后,根据当年招生人数招收第二批公示名单随迁子女。登陆“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网上申请系统”确认录取结果。
(八)报到注册
时间:7月6-7日(暂定)
申请人携带已安排学位的随迁子女及相关书面材料到录取小学报到。
(九)初中领取录取通知书
时间:7月5日 (暂定)
已安排学位的初中随迁子女领取录取通知书
注意:
1、今年的学位安排有微调,明确按照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分片。即以珠江为界分南北两片,其中:原荔湾地区与大坦沙岛为北片,原芳村地区为南片,以南北两片安排学位。
2、随迁子女须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该申请人本年度参与积分申请所获得的积分自动失效。
3、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需提供: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有身份证也要提交)、儿童出生证;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需提供:户口簿、父母及学生份证、学生学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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