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入学积分分数如何计算
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按务工社保积分、稳定居住积分、计划生育积分三个项目计算积分,总分120分。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厦门入学积分分数如何计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社保分数
1、主申请方社保:
父(母)(主申请方)在工作单位参加厦门市社会保险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得4分,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份/12个月*4分计算得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满分48分。
2、副申请方社保:
父母双方均在厦门居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一方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作为副申请方。副申请方在厦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按每满一年(12个月)积2分(以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计算积分。满分10分。
二、居住证
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在厦门市居住累计每满一年(365天)积2分,不足1年的,按照实际天数/365天*2分计算得分。满分24分。
三、社保+居住证
父(母)一方(主申请方)居住地与社会保险缴交地均在申请入学区的,累计每满一年(12个月)积1分,不足12个月的,按符合条件的实际月份/12个月*1分计算得分,以社会保险按时缴交的`月份累计计算,补缴的月份不纳入计算,本项满分9分。
四、房产
父(母)在申请入学区购置符合成套居住条件的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积24分,拥有多套房产的按其中一套计算。
五、计划生育
随迁子女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积5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论是否已接受处理的,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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