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
民办学校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依法举办的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报名方式:
尚未被学校录取、被录取又放弃学位、摇号未抽中或者未报名的学生,在各区及相关学校发布的招生指引下,根据民办学校第二阶段招生计划,进行补报名。具体方式如下:
(一)登录“珠海市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网址:http://14.29.71.19:8860//visitzhmb。
(二)登录珠海市教育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zhjy.zhuhai.gov.cn,点击“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系统”。
(三)通过手机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特区教育”(zhtqjygw),点击“微办事”中的“民办义务教育招生”端口。
珠海香洲区民办中小学招生流程
(一)公布招生计划(4月30日)。
(二)网上报名(5月8日—31日)。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民办招生系统”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报1所民办学校。
(三)相关学生提交材料(5月8日—31日)。
报名结束前无法取得基本入学材料的,应当向拟报读学校补充提交相关佐证材料(见附件9)。符合民办中小学政策性照顾生条件的,还应当向拟报读学校提交政策性照顾生证明材料(见附件8)。
(四)审核信息(6月1日—6月20日)。
区教育局分类汇总网上报名信息后,统一提交公安、不动产中心、人社局等部门核实网上报名登记信息(以5月31日前报名登记的信息为准)。学校根据核查结果,结合相关学生现场提交的材料的审核情况,对报读本校的`学生入学资格进行核定。
(五)公示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6月21日—27日)。
(六)第一阶段录取:
1.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2.电脑随机派位摇号(6月30日)。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3.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6月30日)。
4.确认学位(7月1日—7月10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确认学位。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7月13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七)第二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学校进入第二阶段录取。报名及录取程序和规则与第一阶段相同。
1.第二次申报招生计划(7月15日—7月17日)。学校根据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剩余的学位情况,结合本校办学实际,可向区教育局申请调整招生计划,并进行第二次申报。
2.公布调整后的招生计划(7月20日)。
3.补报名(7月20日—8月18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学生,可登录招生系统根据提示选报1所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进行补报名。
4.相关学生提交材料(7月20日—8月19日)。已向拟报读学校提交过相关材料的学生,无需重复提交。
5.审核信息(7月20日—8月19日)。学校对补报名学生进行信息审核。
6.公示第二批符合入学资格的学生名单(8月20日—26日)。
7.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报名学生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直接进入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程序。
8.电脑随机派位摇号(8月27日)。符合民办学校入学资格的补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位数的学校,由区教育局组织进行分批次电脑随机派位摇号。
9.公布第二批拟录取学生名单(8月27日)。
10.确认学位(8月27日—8月29日)。由家长携小孩,按照学校要求带齐相关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进行资料核对并进行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学校于8月30日前将学位确认情况反馈到区教育局。
录取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具体由各区教育部门组织实施。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志愿填报
每名适龄儿童少年可选报1所民办学校志愿。选报志愿时可以根据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或居住情况进行选择。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向拟报名的民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提供网上报名服务。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时应充分了解民办学校办学条件、收费标准等情况。在报名时间内,家长可根据报名情况和自身实际,调整填报志愿。
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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