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教师职业纪律就是教师在从事教育劳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章、条例、守则等。主要应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教师意识并不断强化这种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教师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
第三,在教育劳动中恪守教师职业纪律;
第四,从一点一滴做起;
第五,虚心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善于改正错误。
4.简述教师在公正对待学生方面的“偏爱偏见”的危害性。
答:教师在公正对待学生方面往往出现的误区是对优生的偏爱和对差生的偏见。
①教师对优生的偏爱很容易使那些自觉性、自主性不高的学生感到自己受到了冷落,从而产生一种自卑感,进而放弃某门功课的学习。
②教师对差生的偏见,就是对学习成绩不理想的学生的歧视,就会增加学生的厌学情绪,进而造成学生逃学、辍学等,给学生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伤害。
5. 简述教师侵害学生受教育权常表现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学生受教育机会平等的权利;
(2)侵害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
(3)侵犯学生上课学习的权利;
(4)侵害学生受教育的选择权;
(5)侵犯学生在升学、复学方面的同等权利。
6. 教师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是什么?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7. 教师享有哪些权利?
答:(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