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间的路生活散文

时间:2021-08-31

  

  我又做梦了。

  故乡的白山黑水重重叠叠全堆在梦里,像巨幅环绕的银幕,一幕幕交错闪现。那些乡间的路,通往田间地头的,通往村口学校的,通往其它村庄的,通往外面世界的,全都隐约明灭。它们固执地织成梦的经纬,它们在看见和看不见的地方闪闪烁烁地诱惑,它们从四面八方召唤着我。我看见我从每一条路上走过,我看见我在每一条路上的迟疑和惊喜,我看见我在路的尽头频频回首,那辐射延伸出千万条路的地方,却在掩面哭泣。

  我从梦里惊醒,我知道故乡在唤我了。

  

  那一年,我考上乡中,第一次离开村庄到外地求学。

  村庄用村口那条乡间小路送我。

  现在想起来,那该是我记忆中最美的路。

  春天,小路的左右全是青绿的麦田,翻涌着绸缎般油油的波光。从小路上走过,就像用脚轻轻踩开水波一样,一条黄土的小径就这样翻腾着逶迤的绿浪延伸开去。

  小路两边开满各种野花,蒲公英俯首贴耳,小心翼翼捧出朵朵球形小伞和黄色小花,说不出的温存。兰草花是小家碧玉,修长翠青的叶子,纤细的茎托着五片白色花瓣,又温柔又典雅。大刺芥莽莽撞撞,茎杆粗壮,叶片长满尖刺,花开得也粗鲁,毛毛糙糙像妇人脑后没梳好的抓髻。还有一种叫打碗花的,花开的形状就像一只碗,颜色粉贱贱的,看起来十分单薄,仿佛一不小心果真能把它打碎似的。狗尾巴草则简直疯了去了,一路蔓延,一路打情骂俏,即使一阵小风经过,它们也纷纷头碰头窃窃私语,你传我,我传他的迅速传播开去。

  当然还有许多我不认识的野花野草,也热热闹闹的凑在一起,小小的花朵间杂在深深浅浅的绿色里,颜色也淡薄,大抵不过柔粉浅紫素白幽蓝之类,像是从调色板上随意取下来涂抹在花瓣上的,完全不似公园里的牡丹、玫瑰那样颜色浓烈,花型硕大,富贵逼人。但它们在蓝天下畅开胸怀,尽情咏叹,它们深藏着自己的名字,却开得又简单又专注,就这样一路摇曳,一路说笑,照样有说不出的风情。

  路边草丛里还有体型修长的绿色扁担(一种虫子)和短小精干的褐色蚱蜢,它们轻快地跳来跳去,有时甚至跳到路上四处张望,样子呆萌萌的。这时只要轻轻走到它们背后,两手一捂准能逮到。不过它们的四肢好像不那么结实,捏到手里一会儿就能挣扎断一条腿,只好弃在草丛里,看它趔趄逃开。

  蜜蜂通常是惹人厌烦的,总围着好看的花儿频频打转,还发出嗡嗡的声音,又霸道又花心。倒是有一种小白蛾翩翩在绿色的草间飞来飞去,像一片随风起舞的白色花瓣,很是生动。

  每次上学,在这条小路上花费的时间总是最多的,采一束野花,逮几只蚱蜢,摘一片草叶含在嘴里吹出呜呜的声音,有时走累了,还想坐在路边发一会呆,看瓦蓝的天空上几朵纯白的云。

  有时常常会想,需要有多少心思和力气,才能布置出这样一条美丽又充满生趣的路啊。唉,故乡,故乡该是多么寂寞,才如此在意,它送出去的和它等待归来的脚步。

  但很煞风景的是,麦田里几堆垅起的坟茔总让我感觉又神秘又恐怖,坟头几棵高大的松柏,枝叶乌绿阴郁,像是守护着天地间一个巨大而忧伤的秘密,令人望而生畏。更可怕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麦田里还会多出一两座新坟,黄土湿润,花圈凄艳,像一双空洞的眼睛在注视着什么。

  每次从坟边远远经过,我都忍不住加快脚步,匆匆远离,却又仿佛总能听到背后从地心传来的咚咚咚的脚步声,扭回头看时,又空无一人,只好心跳加速,飞奔而去。

  这空寂的大地,到底深藏着多少秘密,有多少人曾心事重重走过这条乡间的路,然后又在遥远的岁月里走向大地深处某个未知的归宿。

  我知道,村庄一直在等,它伸长脖颈,等着那些离开的游子匆匆走远又踽踽返回,等着他们用脚步熨贴它的寂寞,抚慰它的忧伤,然后成为它深藏在地心的足音。

  

  村里强叔结婚时,村庄迎娶它的新妇,用十二辆突突冒烟的红色拖拉机,和一条愉快地伸向邻村的乡间小路。

  小路激动地穿过大片黄灿灿的油菜花田,穿过笔直挺拔的杨树林和一片起起落落的村庄,摇曳着翠色和繁花,飞扬着黄色的尘土,欢呼而去。那尘土里弥漫着世俗的喜气,村庄的喜悦,和一条路全部力气的亲热。

  初为新娘的小英婶身量纤纤,细腰盈盈,那双剪水瞳仁,灵动多情,真的是《诗经》中令人辗转难眠的窈窕女子,引得全村的年青小伙们跟在拖拉机后跑了半条街。

  只是结婚刚半年时间,强叔就离开了村庄,外出闯荡江湖了,他发誓要翅膀缀满金子才回来。小英婶在家里操持家务,侍侯公婆,一天天数着日历苦苦地等,这一等就是十年,肚子里的孩子从出生到上初中,竟从来没有见过自己的父亲。

  村里人经常看到,小英婶在黄昏的时候,一个人坐在村口的大石头上,望着伸出小村的那条路发呆。风吹着她的头发,在渐深的暮色里,她的美和寂寞一样惊艳。

  强叔果然金光闪闪地回来了,西装革履,开着奔驰,只是车里坐着另一个风情万种的女子和一个长相酷似强叔的孩子。小英婶拒绝了强叔所有财物的补偿,主动和强叔解除了婚姻关系,带着孩子决绝地离开村庄。

  还是那一条路,只是春日的窗扉前,再没有小英婶螓首低垂,心思细密的纳着鞋底,偶尔向远处张望的倩影。向晚的霞光里,也不再有她凝神伫立,望断天涯的目光,她的心是小小的城,春色动人,可他终不是归人,只是过客。

  村庄用同一条路送她,用冬天的衰草牵绊她,用深情的目光挽留她,可她还是走了,像一条路消失在它的方向。

  乡间有太多的路,见证过人生的悲欢离合。在它们看来,所谓的姻缘,不过是两双脚总沾着同一条路上的泥土,沆瀣一气,难分难解;所谓的聚散,不过是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方向,在某一点,邂逅或擦肩,刹那或永远。

  乡间的路阅尽沧桑,早已心生禅意,只记花开,不问流年,在时间的尘里,看一幕幕故事,灿然开落。

  

  奶奶走的时候,是在一个苍茫的冬日。

  ?沿着一条弯弯曲曲的山路,素衣白幡的送葬队伍在呜咽的哭声里默默行进。冬天的风干硬冷峭,打着忽哨在树梢和草叶间怪叫,淡淡的阳光远远的照着,山路灰白,像奶奶脸上最后的笑。

  路的尽头是一大片坟茔,松柏巍然,蓊郁成林,深藏着一个家族庞大的血脉谱系,奶奶将在这里停下最后的脚步,开始漫长的沉睡和等待。

  奶奶活着的时候,曾无数次佝偻着腰,站在门口的大槐树下手搭凉篷向这条路的方向张望。她的眼睛已经花了,看东西早已不太清楚,但从她的神情,我确信她看到了我们看不到的地方。

  许多年前,爷爷已经在那里了。

  几年前,奶奶最珍爱的小儿子也先她去到那里了,小儿子患了白血病,从医院拉回来时,已经冰凉。全家人都在放声大哭,唯独奶奶坐在床边守着她的小儿子,脸上的神情出奇得沉默和安祥,像守着小时候摇篮里熟睡的孩子,不忍叫醒,不忍惊动。

  是时光惊人的相似,还是母亲的爱从来都没有变过,或者,奶奶才是真正参透生死,笃信来世的基督徒吧,她素来担心她的小儿子,害怕这尘世的风霜欺人,现在,她的小儿子那里,尘世的风雨已止,她也可以安心的去了。

  她用一双小脚,丈量完人生所有的苦难,最后这段路,引度她完成未竟的爱,所以她走的如此平静和安然。

  许多年后,爷爷的子子孙孙们都会到这里。

  对于一个家族来说,这是一条必经之路。

  乡间有好多这样的路,荒芜纤细,像毛细血管一样蜿蜒伸进谁家麦田,某处阳坡,或者是风水先生看过的风水宝地。

  这些路隔开阴阳,却连通生死。

  这些路荒疏偏僻,却永远不会被遗忘。

  村庄用这些路完成对生活在村庄的人们最后的召唤,然后又把它们随意丢弃。任路上长出荒草,开出野花,悄悄掩藏一个村庄最隐秘的心事。

  

  小时候,最盼下雨。

  每到雨天,母亲就会从床底下的纸箱里找出一双半高腰的蓝色胶鞋,用湿布擦去上面的灰尘,然后整齐的摆放在我的小床边。鲜蓝锃亮的胶鞋放在我家简陋不平的地面上,就像一件宝贝一样熠熠生辉。而我觉得它更像一辆神奇的马车,我因驾驶它出行,将会变得与从不同。

  这双胶鞋是母亲有一年被评为优秀教师,学校奖励给她的奖品,母亲珍惜得很,自己舍不得穿,让我穿到学校上学时,还要再三叮嘱,不要让胶鞋里进水,不要把胶鞋伸到火炉边等等。只要雨过天晴,母亲就会打来半盆水,细细洗去胶鞋底上的泥巴,用布把鞋面鞋底都擦干,然后再把它小心的收藏起来。也是因为这双胶鞋的缘故,让我喜欢上了下雨天。因为班里的同学们大多穿的都是黑胶鞋,有的又脏又旧,有的甚至连胶鞋也没有,而我的蓝色胶鞋不但吸引了班里大多女同学艳羡的目光,更可以像一个美丽的公主一样,趾高气扬的踩在校园的水洼里,溅起一串串快乐的水花。

  直到有一天,父亲第一次带我去县城。

  我们是步行,十多里的山路,在我欢呼雀跃的脚步里,慢慢后退,蜷缩,很快就成为我用双脚抛弃的灰秃秃的尾巴。

  走在城市宽阔平坦的马路上,步子一下子变大了,身型一下子变高了,无形中仿佛整个人都舒展了。原来,城市马路上那些俊男靓女的气质,都是这脚下的路滋养出来的,怪不得他们看上去又悠闲又优雅,又挺阔又从容。我无比羡慕地看着那些从我身边经过的男男女女,我想成为他们,我想成为走在路上可以用脚步踩出咔咔响声的人,我想成为即使下雨天也可以不用穿笨重的胶鞋而甩出一串漂亮水花的人。

  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动力,但以后每一次去县城这个愿望都会变得更强烈一些。我努力读书,目光坚定,脚踩乡村的土路却从不忘拂拭梦想的尘埃,终于如愿以偿在大学毕业以后分配到县城工作,混入城里人的行列。

  在单位,我和同事们一样说普通话,努力工作,攒下工资买当季流行的服装,高跟皮鞋在楼道走廊上敲出一连串响声。

  是在一个春天吧,单位组织一次郊游活动,来到久违的田野,那些花儿朵儿,蜂儿蝶儿,青草气息,泥土味道,一股脑儿全部跑来打招呼,勾引着我的全部回忆。我再也无法矜持了,它们是我少年时代登堂入室熟得不能再熟的常客啊。当同事们看着我如数家珍地说出路边许多野草的名字、用途甚至药用价值时,一位同事在边上说:家是农村的吧,对草这么熟悉。我突然缄默了。

  有些东西,终将成为你身上的印记,无论如何也甩不掉。就像那条我曾经用力踩疼的,抛弃的,遗忘的乡间小路,它其实一直是我身后灰秃秃的尾巴,不管我怎样掩盖,它还是会在某一刻,抖开我灰头土脸的全部自卑。

  许多年后,身份的差别已被时间渐渐模糊,我从老家带来的酸枣、红薯,甚至成了同事们争相品尝的稀罕物,而每次踏上回乡的路,我心里都倍感安慰。比起寄居在城市上空钢筋水泥的方格子里,脚踩泥土,有家可回竟是一件奢侈和幸福的事。坚硬的柏油马路上那些咔咔的脚步声,只能带来短暂虚妄的自信,而灵魂最深处的期许,永远回响在乡间的路上。

  人的一生,到底要走过多少路才会明白,我们这兜兜转转的一生,最后都是在朝向同一个方向。

  后来,乡村的路也都慢慢变成了水泥路,母亲曾经无比珍惜的胶鞋已经无用武之地了,而我从县城开车回家,也不过十几分钟的车程。

  一路上,那些开满野花的乡间小路已经无处可在了,但我总觉得,脚下的每一条路里都有它的影子,它已接通和世界的联络,终于无所不在。

  

  “稚子牵衣问,归来何太迟?共谁争岁月,赢得鬓边丝?”梦醒后的我,就着窗边的月光念着这样的诗句,不禁泪又潸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