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事件五年级日记

时间:2021-08-31

  2012年8月19日星期日天气:晴

  今天是星期日,是我最悠闲的一天,因为我一整天都没有补课班,所以我要出去转悠转悠。我坐地铁到北陵公园,买了门票,进去散步。

  北陵公园很大,是沈阳市最大的公园,有许多百年老树,还有一些小松鼠,贪婪的吃着游客赏给他们的食物。我继续走,走到了皇太极广场,我在皇太极广场歇了歇,就去湖边观赏景色。

  哎呀!有一个小孩儿,正要下水捡起他刚弄下水的树叶!还和他的妈妈眼疾手快,抱起了孩子,才免得悲剧一场。看看那边,有一个脱下衣服,正要下水去冲凉,别人让他看看立在湖边的牌子,上边刻着“水深危险,禁止野浴。”可那个小伙子却是不管,还说“我不怕!”。就在这时,几个管理人员冲上去,拉着他到了安全地带,事情才告一段落。

  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不要向以上的人学习,如果溺水就非常危险。溺水主要是气管内吸入大量水分阻碍呼吸,或因喉头强烈痉挛,引起呼吸道关闭,窒息死亡。人落水后,水、泥沙等杂物阻塞呼吸道,或因呼吸道痉挛而引起缺氧、窒息、死亡。落水被淹后一般4~6分钟即可致死。溺水多见于儿童、青少年和老人,以误落水中为多,偶有投水自杀者,意外事故如遇有海浪、漩涡、沙坑、洪水等危险情况,还有船只沉翻等也是重要原因。全国已有几百万小学生死于溺水事件中。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吸取教训,防止溺水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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