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以为那些事情还发生在昨天,因为每一个细节还是那么清晰,不经意间一回头,才惊觉已隔了10年光阴。岁月流淌,带走了许多事,相忘了许多人,但10年前那些在法庭度过的日子,依然清晰鲜活地印在回忆里,没有褪色。
龙水镇,有着美丽的名字,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那里的人纯朴富裕,生活安宁闲适。我最初工作的法庭就在小镇的主街道上。法庭人不多,年轻的庭长带领着我们4个同样年轻的兵。在法庭的日子,我们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接待每一个来访者,对自己的工作倾注了全部的热情和精力,将每一个平凡的日子演绎得丰富多彩。
记忆中那时候每天都有做不完的事,日程满满,但条件简陋,连办案用车都没有,外出办案,除了搭乘顺路车,大部分时间靠双脚行走。别的地方有“马背法庭”,我们就是“行走的法庭”。法庭所辖的另一个镇相距近20公里,为了方便群众诉讼,每到星期四就得抽两个人搭班车去那个镇接待当事人,能调解的就地调解,不能调解就发出相关法律文书。那种私人营运的班车不挤得关不上车门是不会发车的。车上老幼俱全,鸡鸭鹅狗什么都有,挤得前胸贴后背,气味复杂得难以形容。但此办案方式一直坚持下来,没有人想过因往返不便而放弃。有一次去一个很偏远的地方,先是搭乘那种能把人骨头颠散架的农用车,然后就步行。整整走了4个小时的田间、山间小路,直走得我腿脚发软,饿得眼冒金星。到达后,虽然找的是被告,但我们受到了热情的礼遇,那家人拿出了过年也舍不得吃的东西来款待我们。第二天,那案件就调解结案了。那是我至今为止走过的最远的路,所以我总记得。在那种艰苦的条件下,法庭受理了那么多琐碎简单的案件,我们就忙着化解那些鸡零狗碎的纠纷,平息邻里左右的矛盾,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让老百姓的日子像那个南方小镇一样,安宁典雅,波澜不惊。
那一年,法庭受理了三个系列案件,原告分别为镇供销社、镇财政所、镇信用社。被告为该镇几百户柑橘种植户,各个村子都有,有的甚至全村都是种植户。那段日子,不论天晴下雨,我们天天在各村之间跑,几乎跑遍了该镇的每一个村落———送达各类法律文书,找当事人问话,帮助不同人做不同的还款计划。那时候的精力可真好啊,工作干劲十足。每天清晨6时,4个人兵分两路(留一人在办公室值班),精神抖擞地出发,晚上八九点钟才拖着疲惫的步子归来。村与村之间不能通车,大部分时间在步行,晴天一身汗水,雨天一身泥水。有些村里有狗,冷不防狂吠着冲到面前,能把人吓个半死。有一次跟一同事去一个村里,那个人高马大的男子汉比我还胆小,未进村就捡了一根长竹竿在手不说,听到狗叫他竟然飞快地躲到我身后去了,没吓死已先被他气死了。这样一跑就是3个多月,双休日、节假日很自然地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有失必有得,初出校门的我在奔波忙碌中经历见识了种种人情世故,既收获了尊重,也遭遇了白眼。学到了许许多多在学校、在书本上无法学到的东西,也学会了辩证、理性地看问题。最重要的是,经过我们的努力,有很多人自动到法庭履行还款义务。很长一段时间,自动来交款的人摩肩接踵,法庭热闹得像集市。我们为每一个交款的当事人核对借款,核算利息,忙得不亦乐乎。一天下来,看着一个又一个名字从表格被划掉(表明欠款已还清),成就感可大了,心里美滋滋的,所有的苦和累都消失得无影无踪。
小镇上经常有年轻的夫妻,在家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时,就拿了结婚证气急败坏地闯进法庭,将结婚证扔到桌上,叫我们快快给判决离婚。年轻的我们那个时候却显出了与身份不相符的老成持重:先把结婚证收下了,再和风细雨地给双方一顿规劝,让他们回去等通知。过不了几天,两个人就会面红耳赤、期期艾艾地来到法庭。且不去管他们。总会有个人低眉顺眼地开口:“法官,我们来拿回结婚证呀。”临走时还会自觉地再三向我们保证:“下次再也不这样了。”邻里之间吵架、斗嘴了,也推推搡搡地来到法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说完了,信任地让我们评个理,了个公断。还有那做买卖的,开店的,签了合同也爱拿来法庭让我们看看有无缺漏,是否合法。这些鲜活生动的繁琐俗事始终贯穿在平常人家的生活中,我们的工作因此有了浓郁的烟火气息。也许正是因为这些,法庭的人在小镇上有着极好的人缘,总有人邀请我们去家里吃饭,就像在自己家里一样亲切自然。吃过饭后从小镇的老街走过,家家木门半掩,浅浅的欢声笑语和明亮的灯光流淌在街上,给夜归的我们一些温暖,一些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