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养浩行义》的原文及翻译

时间:2021-08-31

《张养浩行义》的原文及翻译

  《张养浩行义》是一篇古文,文言文,讲述了张养浩行义的故事。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搜集了《张养浩行义》原文及翻译赏析,供大家阅读!

  【原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及选授堂邑县尹。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英宗即位,命参议中书省事。会元夕,帝欲于内庭张灯为鳌山,即上疏于左丞相拜住。拜住袖其疏入谏,其略曰:“世祖临御三十余年,每值元夕,闾阎之间,灯火亦禁;况阙庭之严,宫掖之邃,尤当戒慎。今灯山之构,臣以为所玩者小,所系者大;所乐者浅,所患者深。伏愿以崇俭虑远为法,以喜奢乐近为戒。”帝大怒,既览而喜曰:“非张希孟不敢言。”即罢之,仍赐尚服金织币一、帛一,以旌其直。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粜,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乃检库中未毁昏钞文可验者,得一千八十五万五千余缗,悉以印记其背,又刻十贯、伍贯为券,给散贫乏。命米商视印记出粜,诣库验数以易之,于是吏弊不敢行。又率富民出粟,因上章请行纳粟补官之令。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

  到官四月,末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每一念至,则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注释】

  1遗:遗留

  2济:接济

  3去:离开

  【翻译】

  张养浩,宇希孟,济南人。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张养浩从来都不放弃读书,他的父母担心他过于辛劳,制止了他这样做。(张养浩)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他白天默默地背诵,到了夜晚就关上房门,点上灯,独自读书。

  山东按察使焦听说了这件事,推荐他为东平学正。后来他被选授为堂邑县尹。(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他们当强盗看待,这就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路!”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是暴虐残忍,危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都不敢过问这件事。张养浩到这里以后,将他们全部依法惩处,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

  元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就上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奏疏藏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威严的宫廷中更应当谨慎。现在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得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就赏赐给张养浩钱财布匹,来表彰他的正直。

  天历二年,陕西大旱,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朝廷特派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立即把自己家里的财产都分给村里的穷人,自己便登上车子向陕西进发,碰到饥饿的灾民就赈济他们,看到饿死的灾民就埋葬他们。路过华山,就到西岳庙去求雨,哭拜在地上都爬不起来,这时,天空忽然阴云密布,一连下了两天雨。等到张养浩到了官府,又到土地庙里去求雨,结果大雨如注,下了三尺深才停下来,庄稼由此长起来了,陕西的民众十分高兴。当时一斗米值十三贯钱,百姓拿着钞票出去买米,钞票稍有不清或破损就不能用,拿到府库中去调换,那些奸刁之徒营私舞弊,百姓换十贯只给五贯,而且等了好几天还是换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困难。于是张养浩检查府库中那些没有损毁、图纹可以看得清的钞票,得到一千八百五十多万贯,全部在它的背面盖上印记,又刻十贯和五贯的小额钞票发给穷人,命令米商凭钞票上的印记把米卖给他们,到府库验明数目便可换取银两,于是那些奸商污吏再也不敢营私舞弊。张养浩又率领富人家出卖粮食,为此又向朝廷上奏章请求实行纳粮补官的法令。张养浩听到民间有人为了奉养母亲而杀死自己儿子的事,为此大哭了一场,并拿出自己的钱救济了这户人家。

  张养浩到陕西做官四个月,从来没有回到自己家里住过,一直住在官府,晚上便向上天祈祷,白天就出外救济灾民,一天到晚没有丝毫的懈怠。每想到一件牵挂的事,就按着胸,感到痛苦,于是卧病不起,去世的时候才六十岁。陕西的老百姓,悲哀的程度像失去了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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