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寇准传》原文翻译
寇准传(节选)
准少英迈,通《春秋》三传①。年十九,举进士。太宗取人,多临轩顾问,年少者往往罢去。或教准增年,答曰:“准方进取,可欺君邪?”后中第,授大理评事,知归州巴东、大名府成安县。每期会赋役,未尝辄出符移②,唯具乡里姓名揭县门,百姓莫敢后期。累迁殿中丞、通判郓州。召试学士院,授右正言、直史馆,为三司度支推官,转盐铁判官。会诏百官言事,而准极陈利害,帝益器重之。擢尚书虞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尝奏事殿中,语不合,帝怒起,准辄引帝衣,令帝复坐,事决乃退。上由是嘉之,曰:“朕得寇准,犹文皇之得魏徵也。”
——《宋史寇准传》
【注释】①三传:《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
②符移:宜府征调敕命文书。
【试题】
1.解释下面加点的词。
①每期会赋役( ) ②事决乃退( )
2.翻译下面的句子。
准方进取,可欺君邪?
3.通读文段,你认为寇准是一个怎样的人?
【参考答案】
1.适逢、正赶上 ②才
2.寇准我刚刚参加进士考试,要取得功名,怎么能欺骗皇上呢?
3.才华出众,诚实守信,为官有方,敢于直谏。
【译文】
寇准年轻时才华出众又认真努力,精通《左氏传》、《公羊传》、《谷梁传》。十九岁时中进士。太宗选拔人才,经常亲自到殿前平台看望询问,年纪小的人经常不被录取。有人教寇准增报年龄,寇准回答说:“寇准我刚刚参加进士考试被录取,怎么能欺骗君主呢?”后来寇准考中,授予大理评事的官职,先后担任归州巴东县、大名府成安县的县令。每次到了交税赋服役的时候,从没拿出官府征调敕命文书,只根据乡亲的姓名张贴在县门口,百姓从没有敢误期的。连续升职担任殿中丞、郓州通判。皇帝在学士院将他招来考试,授予寇准右正言、直史馆的.职位,做为三司度支推官。后来又变成担任盐铁判官。早晨会师官员们讨论国事,寇准极尽陈述事情的优点和缺点,皇帝更加的器重他了。把他提升为尚书虞部郎中、枢密院直学士,判吏部东铨。寇准曾经在宫殿之中向皇帝启奏事项,他的话与皇帝的想法不相符,皇帝很生气地站起来,寇准于是就拽住皇帝的衣服,让皇帝又坐下,等事情解决后才退下。因此皇帝奖赏他说:“我得到了寇准,就像文皇得到了魏征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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