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衡》原文注释及翻译(3)

时间:2021-08-31

 【注释】

  (1)错:通“措”。废置,搁置。刑错:刑罚废置不再使用。

  (2)蘧伯玉:参见28·51注(1)。卫:春秋时卫国,在今河南北部滑县一带。(3)子贡:参见1·5注(8)。

  (4)以上事参见《淮南子·主述训》。“治卫”作“为相”,“问之”作“往观之”。

【译文】

  曹参任丞相,好像没有担任丞相一样;汲黯当太守,好像淮阳郡没有这个人一样,即使这样,汉朝没有发生什么事变,淮阳废弃刑罚不用,是因为曹参的道德好而汲黯的威望高的缘故。衡量天的威望与道德,跟曹参、汲黯的相比,哪个高呢?而认为天参与了君王的政治,随后又谴责告诫君王,这是说天的道德不如曹参的好,而威望不及汲黯的高了。蘧伯玉治理卫国,子贡让人问他:“用什么方法治理卫国?”蘧伯玉回答说:“用不治的方法去治理它。”这种不治而治的方法,就是无为的道理。

 【原文】

黄石公授太公书(4),盖天佐汉诛秦,故命令神石为鬼书授人(5),复为有为之效也。”曰:此皆自然也。夫天安得以笔墨而为图书乎?天道自然,故图书自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生(6),文在其手,故叔曰“虞”,季曰“友”。宋仲子生(7),有文在其手,曰“为鲁夫人”。三者在母之时,文字成矣。而谓天为文字(8),在母之时,天使神持锥笔墨刻其身乎?

【注释】

  (1)河出图:参见16·16注(3)“河不出图”条。

  (2)洛出书:参见19·12注(4)。

  (3)张良:参见7·4注(4)。泗(sì四)水:泗,当作“汜”。《水经注》:“沂水于下邳县北,西流分为二,一水于城北,西南入泗水;一水迳城东,屈从县南,亦注泗,谓之小沂水,水上有桥,徐泗间以为圯。昔张子房遇黄石公于圯上,即此处。是张良会黄石公于小沂水,非于泗水。小沂水别沂水而复注泗,故曰汜水。”

  (4)遇黄石公授太公书:传说张良早年在汜水的一座桥上遇到一位自称黄石公的老人,送给他一部《太公兵法》。参见本书《纪妖篇》。

  (5)神石:指“黄石公”,传说他是一块黄石变的。鬼书:指黄石公授与张良的《太公兵法》。

  (6)晋唐叔虞:周武王的儿子,名虞,封于唐,后因唐改为晋,所以称晋唐叔虞。据《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虞”的'字样。鲁成季友:春秋时鲁国君鲁桓公的小儿子,名友,字成季。据《左传·昭公三十二年》记载,他生下来,手上就有“友”的字样。

  (7)宋仲子:参见23·19注(4)。

  (8)而:如。

 【译文】

  有人说:“太平盛世的瑞应,是黄河出现图,洛水出现书。图不画不成,书不写不成,天地出示了河图、洛书,这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张良游荡在泗水旁,遇到黄石公授与太公书,大约是上天辅佐汉朝灭亡秦朝,有意命令神石写成兵书授与张良,这又是上天有意识活动的证明。”我说:这些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上天怎么会用笔墨来写成图书呢?天道自身如此,所以图书自己生成。晋唐叔虞、鲁成季友出生之时,有文字在他们的手上,所以叔的名字叫“虞”,季的名字叫“友”。宋仲子出生之时,有文字在她的手上,文字是“为鲁夫人”。这三个人在母体里的时候,手上的文字就已经形成了。如果说这些字是天写成的,难道是他们还在母体里的时候,上天命令神拿锥子笔墨把文字刻写在他们身上的吗?

 【原文】

  54·9自然之化,固疑难知,外若有为,内实自然。是以太史公记黄石事(1),疑而不能实也。赵简子梦上天(2),见一男子在帝之侧(3)。后出,见人当道(4),则前所梦见在帝侧者也(5)。论之以为赵国且昌之状也(6)。黄石授书,亦汉且兴之象也。妖气为鬼(7),鬼象人形,自然之道,非或为之也。

【注释】

  (1)太史公:指司马迁。参见3·4注(18)。

  (2)赵简子:参见10·10注(4)。

  (3)帝:天帝。

  (4)当:挡。当道:拦在路上。

  (5)以上事参见本书《纪妖篇》。

  (6)论之:议论这件事的人。这里实际上就是王充本人。他认为国家将兴或将亡,必有吉或凶的征兆出现,它们不是天有意识降下的,而是由气自然形成的。参见本书《订鬼篇》。“状”当作“妖”,“妖”或作“祆”,与“状”形近,又涉下文“象”而误。

  (7)妖气为鬼:王充认为,人死后精神不能为鬼,但他并不否定鬼神的存在,他认为鬼神也是由气自然形成的,是吉凶的一种征兆。参见本书《订鬼篇》。

【译文】

  自然的变化,本来就难以断定难以弄清,在外像是有意识的,在内实际上是自然而然的。因此太史公记载黄石这件事时,也感到疑惑而不能证实。赵简子做梦到了天上,看见一位男子在天帝的旁边。后来赵简子外出,看见有人拦在路上,就是前面所梦见的在天帝旁边的那个人。议论这件事的人认为这是赵国将要兴起而出现的妖象。黄石公授兵书给张良,也是汉朝将要兴盛的征兆。妖气形成鬼,鬼像人的形状,这是自然的道理,不是谁有意识地把它创造出来的。

 【原文】

孔子曰(4):“使地三年乃成一叶(5),则万物之有叶者寡矣(6)。”如孔子之言(7),万物之叶自为生也。自为生也,故能并成。如天为之,其迟当若宋人刻楮叶矣。观鸟兽之毛羽,毛羽之采色,通可为乎(8)?鸟鲁未能尽实。

  【注释】

  (1)华(huā花):同“花”。

  (2)文章:错综华美的色彩或花纹。

  (3)宋:春秋时宋国。参见16·26注(5)。楮(chǔ楚):楮树,树皮纤维为造纸原料。楮字下有原本校语“一本作约”。

列御寇,亦作圄寇、圉寇。相传为战国时道家,郑国人。《庄子》中有许多关于他的传说。道家尊他为前辈。相传他著有《列子》一书。原书早佚,今本《列子》可能是晋代人假托的著作。

  (5)“地”字上应补“天”字。见上注(4)。

  (6)引文参见《韩非子·喻老》。

  (7)孔子:当为“列子”,见上注(4)。

  (8)通:“通”字不辞,当作“遏”。通“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