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城档口租赁合同范本(4)

时间:2021-08-31

  4、甲方对乙方在香都美食城经营餐饮种类、食品质量、数量、商标、价格、有监督管理责任,如出现违法违规行为,有权做出调整、停销和撤场的决定。

  5、甲方负责营业现场的管理,对不遵守经营秩序、不服从管理的经营者,有按美食城档口管理规定实行处罚的权利。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须遵守甲方的餐饮销售规定,保证所销售的餐饮食品要依合同中规定的范围和品牌为准,新增经营项目应及时申报甲方书面批准。

  2、乙方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名称、商标的合法性负责,对所售餐饮食品的卫生质量和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

  3、乙方在合作期间内,因私自停业,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须承担赔偿经济责任,每个档口每天赔偿甲方伍佰元,超过三天时,甲方有权收回经营场地。

  4、甲方组织的重大(节日、店庆)促销宣传活动,乙方应积极予以合作,并协商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

  5、乙方须爱护经营场地设备设施,在合作期间如损坏场地、设备、设施,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6、乙方须对进入甲方经营场地销售的餐饮食品和自用设备设施,自行进行投保险。

  7、乙方须遵守天燃气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准擅自改造。造成燃气、燃料、安全事故的,将承担

  全部责任。

  第八条 乙方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乙方派驻的工作人员应在开业前报甲方备案,并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

  二、乙方工作人员须持有鄂尔多斯市市区县级以上卫生防疫部门颁发的当年度个人身体检验证明——即:《健康证》。

  三、乙方工作人员如有违规行为,应及时撤换。如给甲方信誉或他人权益带来损害,乙方应负全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