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合同

时间:2021-08-31

  甲方: (包车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乙方: (营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车辆租赁事宜一致同意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租车的时间、线路、人数

  (一)租车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止,共 天。

  (二)行驶线路从 途径 至 ,往返/单程包车。

  (三)车辆核定乘客人数 人。

  (四)发车时间地点: 。

  (五)租赁车辆车型 ,座位数 ,车辆牌照 。

  驾驶员姓名 电话 。

  第二条租车价格和付款时间

  (一)租车价格为(小写) 元,(大写) 圆整。

  (二)□行程结束且乙方出具相应金额的合法发票后,甲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转账付款。

  □甲方应在出车前预交租车款30%,即人民币 元,直接支付乙方,余款在行程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结清。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发票后____日内支付上述费用。租车费用的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除前款约定租车款外,往返过桥费、过路费由 方负责,停车费由 方负责,驾驶员吃、住由 方负责。

  第三条乙方义务

  (一)乙方提供的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准驾证件和上岗服务资格证;出车期间,驾驶员应遵纪守法并服从甲方安排,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

  (二)在提供服务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随车携带相关证件及手续,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车辆正常运行。

  (三)驾驶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出车,在行车中必须注意力高度集中,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四)车辆必须保证清洁、设备齐全、不安全隐患。

  (五)如乙方提供的车辆中途抛锚,则由乙方尽快的更换相应的车辆。乙方车辆若途中不能正常运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随时调整其他车辆。

  (六)乙方车辆应投保相关保险,并承担旅途中因乙方原因所造成事故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第四条特别约定

  (一)租车期间因甲方自身行为,身体健康原因,第三人责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损 失的,乙方应当协助处理,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为乙方驾驶人员的原因导致甲方及其人员以及第三方发生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二)签订协议后,甲方如取消车辆租赁的,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三)甲乙双方应按协议规定的路线,核定的人数包车旅行,不得超线路,超载营运。

  (四)甲乙双方在包车期间,严禁随身携带或者在行李中夹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以及有可能危及车辆中人生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或者其他违禁品,否则一切责任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争议的处理

  执行协议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方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盖字: 授权代表盖字: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