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吊篮租赁协议书(3)

时间:2021-08-31

  13、甲方负责保管施工现场的吊篮及配件。如有丢失,须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约定价格赔偿。丢失设备租金计算至赔偿之日。

  十、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附安全协议,赔偿价格表)

  十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经办人:   经办人: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吊篮安全协议

  使用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称吊篮)时,除遵守工地安全规定外,还应严格按本协议规定执行:

  一、使用吊篮人员均应身体健康,精神正常,经过安全技术培训与考核,持有操作证方可上岗,非指定人员不得动用吊篮。 二、吊篮屋面悬挂装置安装齐全,可靠,稳定;旋转丝杠使前轮离地,但丝杠顶端不得低于螺母上端,支脚垫木不小于4×20×20厘米。配重铁:900公斤以上(25kg/块)不得短缺。

  三、吊篮严禁超载使用:标准篮(6米)最大工作载质量为630kg.

  四、工作前承租方必须检查以下项目:

  1、前列二、三项。

  2、所有连接件齐全、牢固、可靠;无丢失损坏。

  3、提升机穿绳正确,在穿绳和退绳时,务必用手拉紧钢丝绳端及出绳端,使其处于始终紧张状态;钢丝绳无断股、无死结、无硬弯,每捻距中断丝不得多于4根,钢丝绳下端坠铁齐全、离地。

  4、安全锁无损坏、卡死,动作灵活,锁绳可靠;严禁将开锁手固定于常开位置。

  5、电气系统正常,冲顶限位行程开关灵敏可靠,位置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