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木土地租赁协议范本(4)

时间:2021-08-31

  4、合同签订后100天内乙方必须在承租地内种植或有效利用场地达到承租土地的80%以上。

  5、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乙方种植面积达不到报请甲方批准规划80%的,甲方有权收回未使用的土地,甲方退回已种植部分的建设保证金,其余部分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如果在合同签订后180天内种植面积达不到甲方批准规划的20%的,甲方有权终止土地租赁合同,已经交纳的保证金全额不退,用作补偿甲方的租金损失。

  6、乙方使用的水费、电费以及物业管理费按市场价执行。物业管理办法由甲方依法律法规另行制定,双方共同遵守。

  九、合同中止

  1、如因国家征用该土地,征地补偿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乙方租赁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乙方所有,其余归甲方或原土地主所有,本协议自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土地转租。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乙方不得转租本地块。两年后,若乙方因本方原因需要转租地块的,必须向甲方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交纳相当于涉事地块当年全年土地租金给甲方作为补偿。违反此规定者视同乙方自动退租,甲方收回土地。

  3、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十、解除条件及违约责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乙方应按照租用土地当年租金的两倍支付给甲方违约金。

  (1)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或逾期进场建设,经甲方两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2)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累计达两次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的。

  (3)逾期60天未足额支付租金、违约金、保证金和水费、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累计100天未开展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