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3)

时间:2021-08-31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7

  出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营业)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容如下:

  1. 出租方同意将位于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物业(以下简称“该物业”)出租给承租方,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以房地产证为准)。

  2. 该物业的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须于每月___日前交付;押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于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3. 租赁双方确定租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该物业只限于作_____用途。

  4. 租赁期内该物业的管理费、水电费、煤气及有线电视等杂费均由____支付。

  5. 在租赁期内,承租方若托欠租金达___天以上或中途退租,出租方有权无条件收回房屋,并将承租方所付的押金作为违约金拒绝返还;承租方如需室内装修或结构更改,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该物业擅自分租或转租给其他人;保持该物业设施良好,如有损毁必须由承租方负责修理赔偿或直接从押金内扣除;不能作非法用途或放置违禁品,否则后果概由承租方承担。

  6. 在租赁期内,出租方负责维修非承租方正常使用损坏或故意损坏的该物业的室内外设施;出租方中途毁约不租,则出租方除须退还承租方己付的押金外,还须支付同等数目的金额赔偿给承租方。

  7. 租赁期满如承租方须续租或退租,应提前___个月通知出租方。

  8. 本合同若有其它争议或补充,由租赁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名(盖单)后正式生效;出租方、承租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10.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8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 路 街巷、里 号 房号的房地产(房地产权证号码 )出租给乙方作平方米,分摊共用建筑面积 平方米。

  第三条 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注:期限超过20xx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金按 (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 (月、季、年)的第 日前按 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甲方。

  第四条 乙方向甲方交纳( 币) 元保证金(可以收取不超过二个月月租金数额),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解除合同之日将保证金 (退回乙方、抵押租金)。

  第五条 双方的主要职责

  1、甲乙双方应当履行《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义务。

  2、甲乙双方应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房屋租赁、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计划生育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查处工作。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照合同约定将房屋及设备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约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须按月租金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间转让该房屋时,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抵押该房屋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

  4、发现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用途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6个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时交纳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应负的修缮责任:

  3、租赁期届满,应将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继续承租房屋,应提前 日与甲方协商,双方另行签订合同。

  第八条 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或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 在租赁期内,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给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年日

太原市房屋租赁合同9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 元 (大写: )。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一年,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的租期按一年计算。

  九、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

  十二、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

  十三、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十五、本合同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