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租赁协议(3)

时间:2021-08-31

  第八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障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协议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1)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2)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3.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协议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乙方在转租、转借承租房屋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经双方协商后解决。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办公使用。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办公使用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本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1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协议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履行的,协议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