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时间:2021-08-31

  篇一:“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为扎实做好“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及危险品车辆日常监管工作,右玉交警大队副大队长韩志刚于11月29日上午深入辖区内危险品运输企业全盛化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并对该单位所有危险品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在全盛化工会议室,副大队长韩志刚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利用PPT演示多媒体课件,从道路交通安全重要性及市、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等多个方面,图文并茂、深入浅出地讲解交通法律法规。随后,一段段警示教育片的视频播放,震撼了现场所有人员,纷纷感叹生命的渺小及脆弱,不由自主地对照自己的日常驾驶习惯,查找交通陋习,并为未发生交通事故而感到庆幸。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民警组织全盛化工全体危险品驾驶员及押运员重点学习了冬季行车安全知识及遇有紧急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并对企业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临检,确保危险品车辆在冬季车况完好,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通过宣传教育,驾驶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增强守法自律意识、文明交通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争做文明守法驾驶人。

  篇二:“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今年12月2号是第五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11月24号,自治区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走进吐鲁番,来自吐鲁番市公安交警部门代表、各大驾校、出租车驾驶员代表及高昌区第一中学学生代表近100人参加了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通过播放社会各界人士、新疆人民广播电台949交通广播主持人以及各族百姓对交通安全的倡议宣传片、以案说法、“好交警”代表讲交警的故事以及“好司机”代表讲自己行车文明与倡议等形式陆续开展,通俗易懂的语言、真实典型的案例,一个个血的惨痛教训,让在场人员深刻认识到违反交通法规的危害性。活动最后,全体代表共同宣读了交通安全倡议书

  此次活动由自治区公安厅、自治区文明办、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自治区安监局主办,由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949交通广播电台、吐鲁番人民广播电台、吐鲁番市教育局联合承办。吐鲁番是此次宣传活动的第一站,后期将在库尔勒、克拉玛依相继展开。开展此次宣传活动,是要在全社会共同的合力下,大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在全社会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篇三:“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总结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好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11月29日,邵武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 “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工作会,对下步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进行部署。

  会上,罗国顺大队长传达学习了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政勤中队紧紧围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主题,广泛发动社会多方力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他就组织开展好2016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加强组织策划。要提前制定工作方案,做好启动日当天各项准备工作,同时积极联系团市委、文明办等部门共同开展“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交通安全日活动;二是抓好工作落实。要针对“12.2”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的特点,进一步明确各中队的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将交通安全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作为年度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检查考核;三是突出宣传主题。要组织民警深入客货运企业、社区、乡镇等地方,对企事业单位、机动车驾驶人和广大市民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协同治理,安全文明出行”的理念,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到“12.2”全国交通安全宣传周活动中来,营造浓厚的社会宣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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