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二政治课是以法律常识为教学内容,要想教好这门课,必须用大量可信的案例来分析教学内容,这样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增强教学的效果。下面就谈谈我的两点具体做法和体会。首先, 要注意收集大量的案例,以案说法。没有案例的教学就有如白开水一样的平淡无味。要想获得教学所需要的案例,可以通过几个途径:
一是通过教材获得。
改编后的法律教材中收集了大量的案例,这部分案例既有典型意义,又突出重难点,教师应加以充分运用。
二是通过报刊杂志获得。
像《法制报》、《人民公安报》等,都有很多最新的案例。
三是通过电视节目获得。
如中央电视台的《今日说法》、《焦点访谈》,江苏电视台的《社会经纬》等电视节目中都有丰富的具有教育意义的案例。四是收集发生在校园中的案例,这些案例与学生的实际联系最为密切,自然是学生最感兴趣的。
另外,教师还可以通过上网等途径获取案例。在教学过程中,我采用了大量的案例来阐释法律知识。比如,在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三方面保护时,我就引人了这样一个案例:南昌一名17岁的高三学生迷恋网络游戏猝死网吧的事件。要求同学就失子父母向社会发出的悲痛“三问”,谈谈它们的法律依据,并让同学们充当小记者,当场设计几个问题,对同学进行采访。课堂气氛顿时活跃起来,同学们争着要当小记者。他们设计了很多尖锐的问题,如像“你作为一名中学生,是否知道不能进入网吧,如果知道那为什么还要进入呢?该学生猝死网吧对你有何启示?请你就如何加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谈谈看法”等。在争论中,同学们既认识了法,又教育了那些沉迷网吧,荒废学业的同学。
其次,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例激情。学生是教育的主体,他们具有很强的表现欲望。让学生参与到教学中来,既可以激发他们学习的兴趣,培养他们的创造能力,又可以使原本被认为枯燥的政治课教学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进行。在法律课教学中,我就充分利用了学生的主体作用。比如,通过发动学生搜集案例,这样既可以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让学生在搜集材料的过程当中接触到许多课堂上不曾讲的法律知识,丰富学生的知识面,成为课堂教学的有益补充和延伸。
平时我就要求同学们在午饭后休息时间,收看中央电视台中午12:45的《今日说法》栏目,并要求做笔记。同时每节课利用讲新课前十分钟开辟了一个《法制小论坛》,让同学们互相交流评论,扩充知识面,宣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同学们对这个栏目都比较感兴趣,自觉参与到教学中来,并参与讨论。记得有一次在评论《说谎之后》这则报道,在这则报道里,出现了一个概念“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起初大家都不理解,经老师解释后同学们才搞清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年满10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很多同学在对报道中溺水而死的小学生感到惋惜时,更谴责了那个已满11岁的孩子,因不懂法,而阻止比自己年龄小的两个孩子喊“救人”,并为了不让大人知道,教两个小孩说谎,以致延误了救人,自己也受到法律的严惩。在这种案例教学中,我感受到了意想不到的教育效果,在轻松的教学气氛中,学生受到了有效的自我教育,提高了法制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