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稽核部经理述职报告范文(3)

时间:2021-08-31

四、探寻新思路,推动三级防线的整体联动

  今年,我们在做好规范管理深化年活动牵头组织工作的同时,根据总行《银行主要风险环节及防范措施》、《2008年内控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要求,把信贷业务和财会业务等方面的各风险环节作为切入点,结合相关的金融政策、金融法规、业务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采取抽查方式对各城区支行和有关部室进行了常规稽核和内控综合评价;对部分工作岗位变动人员进行了离任稽核。

  鉴于稽核部处于内控监管第三道防线,而且又主要采取抽查的检查方式,因此,为确保稽核工作收到实效,有效行使稽核人员的岗位职责,我们在日常实施的稽核检查工作中,一方面在年初围绕上级行的年度稽核工作部署,紧密结合XX支行的实际情况,周密制定本部的稽核工作实施方案,并于每次进入现场之前,紧紧抓住风险点,有计划的拟定稽核资料调阅清单,尽可能的使检查业务覆盖面更加广泛,避免留有死角。另一方面,在稽核报告中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逐一提出整改要求,并将相关制度规定作明确描述,使基层行处能够更直接的掌握相关业务操作规则,更加心悦诚服的接受稽核意见并及时进行整改,这样,既保证了稽核整改的实际效果,又在推动内控监管第一道防线发挥作用方面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为进一步扩大稽核工作成果,在日常稽核检查工作中,我们紧紧围绕规范管理深化年主题,密切关注监管政策变化,把握行业动态,针对各营业网点管理相对薄弱和容易忽视的风险环节提出了稽核建议,并结合新修订的制度规定,对相关管理工作给予重点强调和提示,同时研究和探索新的工作思路,通过采取将检查情况和相关信息向相关管理部室反馈,并与之达成一致意见的方式,加强横向信息交流,进而达到使职能管理部门的业务督导更具针对性,填补部分监管真空,推动了第二道防线的联动。

  如,今年在对第一个营业网点常规稽核时我们发现,系统内往来业务对账只局限于对余额的核对,对发生额的核对方面存在疏漏。我们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每日除对余额核对外,必须换人逐笔核对发生额,同时将这方面信息反馈给计财部,计财部对各网点及时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之后在其他网点检查时,又发现核对清单只保留十天,按照总行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我们又提出了对核对清单要按档案管理办法长期保管,每到一处我们都提出上述要求,建议统一打印并留存312资金往来交易流水(有摘要内容)文本,编制余额调节表换人核对并签章证明,这一做法也得到计财部的认可,并且已得以贯彻落实。

  又如,检查中我们发现有的支行发生的应收未收贷款利息未纳入表内“14101应收贷款利息”和“501利息收入”科目核算,造成会计报表数据缺失。经了解,系由于2008年8月份信贷系统上线移行时,由于当时14101科目无余额,故未作移行操作处理,致使以后发生的贷款应收未收利息无法自动进入系统核算,会计报表也就不能完整反映该行资产收益情况。我们对被检单位及时提出尽快与计财部和科技部联系,商榷切实可行的办法,弥补纰漏,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配合,使问题得以解决。

  检查营业网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时,了解到因手工帐簿取消的调整,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登记簿已取消,每日营业终了网点仅凭打印的“表外凭证库存明细表”换人核对结存数量,却对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情况未作任何检查核对。我们及时提出建议,提示各网点每日不但打印“表外凭证库存明细表”,还要打印“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报表”,对空白重要凭证的使用与结存两方面内容全面进行勾挑核对,并做好相关检查登记,明确责任人,避免因疏于对重要空白凭证实际使用情况的检查核对而出现风险。

  去年,我部通过检查提出了各网点会计人员用于核对贷款印鉴真实性的各级行领导授信业务签批印模空缺的问题,得到了行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行领导的协调下问题得到了解决。今年检查发现,由于工作变动,有些印模已不再适用并增加了新的签批印模,而各营业网点的部分授信签字印模未按业务种类分别详细登记适用范围、启用日期、注销日期,更新不及时,印模管理混乱,不便于会计人员核对,使贷款和票据出账环节潜在风险隐患。鉴于此情况,我们建议各营业网点向计财部反映,与授信管理部协调,及时更新各级负责人授信出账签字印模,同时也要求会计人员根据印模的适用范围严格审查,规避风险。

  200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人民币银行结算帐户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规定,银行应对已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帐户实行年检制,检查开立的银行结算帐户的合规性,核实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同时总行在《内控综合评价指标评定标准》中对帐户管理也有新规定,要求每季度检查帐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情况并记录,对此我部及时进行提示性建议,建议各营业网点对此项工作应引起足够重视,及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开户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